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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法结构于正式秩序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7-10-16 04:40

  本文关键词:论民间法结构于正式秩序的方式


  更多相关文章: 民间法 国家立法 法律实证主义 形成规则 主权国家 互动关系 本质观 法治国家 契约观念 单一制国家


【摘要】:正近代以来,随着主权国家观念的发展,国家立法被普遍认为是正当秩序形成的"合法渠道",而其它秩序形成规则似乎是秩序形成的旁门左道。我国学者,特别是深受法律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观影响的学者,更是把被国家立法认可作为民间法结构于正式秩序的唯一前途,舍此,民间法便不存在自主的作用。对此,尽管我不敢苟同,但基于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关系的学术考量,探讨民间法结构于正式秩序的方式,仍不乏意义。本文认为,它主要有如下五种进路:
【关键词】民间法;国家立法;法律实证主义;形成规则;主权国家;互动关系;本质观;法治国家;契约观念;单一制国家;
【分类号】:D920.4
【正文快照】: 近代以来,随着主权国家观念的发展,国家立法被达民间法可能通过主体自治和主体的权利表达而被结构进普遍认为是正当秩序形成的“合法渠道”,而其它秩序形正式秩序的过程。因为在权利的空间里,主体究竟选择何成规则似乎是秩序形成的旁门左道。我国学者,特别是深种规范,不但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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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4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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