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财权利位阶与民生法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11-18 04:16
本文关键词:涉财权利位阶与民生法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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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涉财权利是指权利行使过程伴随明显财产消耗和生态损耗的权利。涉财权利位阶是指按照对保障生存和有尊严的生活的意义不同,而对涉财权利内部的不同部分作出的由高到低排列。三分法体系认为涉财权利内部存在基本权利、一般权利、非紧要权利三个位阶。只要优先保障基本权利、优先克制非紧要权利,权利配置状况就会得到明显改善。将涉财权利位阶论运用于财产制度、消费制度、居住制度等领域,可以改善这些领域的资源配置状况,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刘国利主持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文化多样一体与包容性法治策略研究》(201603030107)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0.0
【正文快照】: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分配法治的总体构想:在保护合法收入的前提下,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落实公报精神,提高民生资源投向的准确性,有必要提出“涉财权利”与“涉财权利位阶,
本文编号:119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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