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民营经济有效参与混合所有制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3 12:43
本文关键词:法治保障民营经济有效参与混合所有制发展研究 出处:《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33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在西方运行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我国总是变形,重要原因还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其他股东没有发言权。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权代表缺位、承担不必要的社会功能、政府以干部标准考核企业等弊病极有可能带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来。因此,严格按法律办事,转变政府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统领混改是我们此项改革成功的关键。
【作者单位】: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基金】:2016年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青年课题项目成果
【分类号】:D920.0;F121.23;F121.24
【正文快照】: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
本文编号:13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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