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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民事法律的责任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8-01-03 20:15

  本文关键词:公证民事法律的责任问题分析 出处:《法制与社会》2016年34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更多相关文章: 公证民事法律 责任 公证机构 当事人


【摘要】:从法律制度角度来看,公证民事法律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制度。该法律具有惩戒预防性的功能,能够依法确认民事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预防产生法律纠纷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作用对于加强中国平安、建设法治中国具有巨大作用。而在公证活动中主要有两个主体,其一是公证机构、其二即为当事人,还可能会对相关第三人造成利害关系。从实践来看,公证行为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在这种形式下公证机构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种责任,应该承担多大责任等各种问题,是相关机构及人士探究的重要课题。本文阐述了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含义及法律性质,并对公证机构所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及归责原因的问题进行思考及分析。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system, notarized civil law is a very important system in the legal system. It has the function of discipline and prevention, can confirm civil relations according to law, and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evention of legal disputes,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trengthening the peace of China and building a country ruled by law. However, there are two main bodies in notarization, one is the notary agency. In practice, notarization may damage the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under this form, the notarization agency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What kind of responsibility and how much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borne is an important topic to be explored by relevant institutions and personage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basic meaning and legal nature of civil liability of notarization. And the notarization organization should bear the civil liability and the reason of imputation carries on the thinking and the analysis.
【作者单位】: 山西省介休市公证处;
【分类号】:D926.6;D920.5
【正文快照】: 2015年10月,成都市张某夫妇到法院起诉,称其儿子私自拿走他们的房本及他们二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并且找人冒充了他们二人,到公证处进行房屋委托公证,并将房屋出售,不仅给他们夫妻二人造成经济损失,二人已经无房可住。法院经过一段时间取证和调查,一审判定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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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7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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