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与法律功能的现代转向
发布时间:2020-06-09 19:20
【摘要】: 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由于法律作用的目的、范围、方式等各不相同,法律的功能也是不同的。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法律的功能可以分为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相对于法律的规范功能而言,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重要的问题。本文从法律社会功能的两大指向即维护国家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与人类历史的三大形态相适应,法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即:以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类型,以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类型和以人的自由发展为基础的法律类型。法律的政治功能是以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类型的主要功能。以人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法律,在功能上主要体现为法的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经济功能方面。社会转型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和内在要求,社会通过自身的自然演进终究会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法律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变化,这一方面表现在社会的法律化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法律的社会化上。伴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法律功能必然发生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向。法律功能的这种转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随着法律社会性的增强,从片面强调法律的政治功能到重视并全面关注其社会功能;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不再被单纯看作定分止争的个别化手段,而被作为全面实现社会控制的工具。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052
本文编号:2705129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05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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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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