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物权的人格化还是人格权的物化?——黑格尔论人格、人格权和物权

发布时间:2021-09-25 12:58
  "唯有人格才能给予对物的权利,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这是学者讨论黑格尔法哲学时常会引用的一句话。出版《法哲学原理》的这段引文把人格权和物权做了等同,但同时也引向一个矛盾:人格既赋予物权以基础,人格权又落归于物权,这难道不是一个循环论证或者乞题?分析这矛盾所指向的法哲学实质,即人格及其占有物的辩证关系:物的精神化和精神的外化,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市民社会运作的前提、结构及其伦理困境。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科学.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导 论[1]
二、从人格到所有权
三、人格权的悖论
四、法与社会的抽象
五、余 论



本文编号:340978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40978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524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