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论加强公共警告的责任追究——从福寿螺患者起诉北京市卫生局案谈起

发布时间:2021-11-04 03:36
  公共警告已成为政府进行风险规制的重要手段,如果公共警告权行使不规范,就会侵害到公众或特定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公共警告权责统一原则的实现、规范公共警告权力、保障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现阶段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存在责任规定相对较少、责任主体不完善、责任标准不明晰的问题,为加强公共警告的责任追究,需要增加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并完善责任主体和责任标准的内容,以减少纠纷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0,40(09)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加强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促进公共警告中权责统一的实现
    (二)有利于规范公共警告权力的行使
    (三)有利于保障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规定
        1.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2.行政法规和规章中的相关规定
        3.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存在的问题
        1.公共警告责任追究规定相对较少
        2.公共警告责任追究主体规定不完善
        3.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标准模糊
三、我国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立法的完善
    (一)增加有关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科学确定公共警告责任主体
    (三)明晰公共警告责任追究标准
        1.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
        2.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行为标准
        3.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结果标准
        4.公共警告责任追究的因果联系标准
四、结语



本文编号:347491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47491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639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