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疫法规权力结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8 22:48
美国各州具有防疫领域的自主权,联邦政府依据联邦宪法的商业条款逐步获得了边境以及州际间防疫权限。21世纪后,美国公共卫生服务部下属美国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CDC)成为重要的联邦防疫主体。在此权力框架下,美国防疫制度存在权力主体的分散、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不正当干涉、司法体系对公民权利的救济失效等问题。以美国制度为鉴,可以从优化公共卫生责任主体分工、重视法规正当性标准、采取积极措施补偿救济损失等角度完善我国防疫法治建设。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美国防疫权力结构分析
(一)以警察权为依据的地方政府防疫权力
(二)以商业条款为依据的联邦防疫权力
(三)美国联邦政府的防疫立法及权力扩张
二、美国防疫权力框架的缺陷
(一)权力分散
(二)实质正义缺陷
(三)程序正义缺陷
(四)司法救济无效
三、对我国依法防疫的启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四重逻辑[J]. 宋俊成,陈亚丽. 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论丛. 2019(02)
本文编号:3714280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美国防疫权力结构分析
(一)以警察权为依据的地方政府防疫权力
(二)以商业条款为依据的联邦防疫权力
(三)美国联邦政府的防疫立法及权力扩张
二、美国防疫权力框架的缺陷
(一)权力分散
(二)实质正义缺陷
(三)程序正义缺陷
(四)司法救济无效
三、对我国依法防疫的启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四重逻辑[J]. 宋俊成,陈亚丽. 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论丛. 2019(02)
本文编号:37142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714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