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刘襄特大瘦肉精案分析
发布时间:2017-06-1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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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首起特大“瘦肉精”案是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典型犯罪案件,对于相关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具有多方面的启示意义。该案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是对于危险方法相当性的认识与判断。应运用类比的思维方式和解释方法,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从而判定行为是否具有危险方法的相当性。该案中刘襄等人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想象竞合犯,根据从一重罪处理的原则,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有下列因素影响了该案的定性处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及刑法理论因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因素、民意因素和政策因素。该案定罪是多种因素综合发挥作用的结果。该案对于一般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定性具有启示作用,即在定性过程中应注意案件具体情况的分析、犯罪特征的考察以及多种因素对定性的影响。和结语以外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河南特大瘦肉精案进行简单的回顾,让我们对案件的整个发展过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第二个部分是针对上述案例讲解后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定罪和量刑方面总结和分析。不近对设计其他罪名有一定的讲解,而且重点从危险方法相当性这个方面,对本案的裁决给出理论的分析,加强本案裁判的正确性,最后通过本案中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引申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中对此类罪名的定性。第三个部分是针对上述案件的分析和相关司法实践的总结,得出我国当前食品安全保护方面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通过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方面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无论是从立法、司法还是刑事政策上都需要完善。第四个部分是针对上述列举到的问题,给出的建议。主要从刑法规制上的的完善,《刑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衔接,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罪名的归属等几个方面给出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 刑法 犯罪定性 问题 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3;D920.5
【目录】:
- 摘要2-3
- Abstract3-7
- 引言7-8
- 第一章 刘襄“瘦肉精案”简介8-12
- 第一节 基本案情8-9
- 第二节 法院认定事实及判决9-12
- 第二章 本案定罪和量刑方面的分析12-35
- 第一节 该案定罪分析12-33
- 一、该案证据分析12-13
- 二、影响本案定罪的因素13-16
- 三、本案所涉罪名界定16-33
- 第二节 该案量刑方面分析33-35
- 第三章 该案引发出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35-45
- 第一节 刑法规制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35-39
- 一、主观方面—罪过规定过于狭窄35-36
- 二、客观方面—类型性行为局限36-37
- 三、刑罚种类不完善37-39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罪名定位不合理39-40
- 第三节 生产者的违法性认识不足40-41
- 第四节 刑法与《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协调41-45
- 一、食品内涵和行为类型的规定不一致41-43
- 二、不作为犯罪的缺失43-45
- 第四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建议45-55
- 第一节 犯罪主观要件范围扩宽45-46
- 第二节 细化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罪名的客观要件46-47
- 第三节 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47-48
- 第四节 完善刑罚48-50
- 一、资格刑的增设48-49
- 二、罚金刑的细化49-50
- 第五节 做好《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50-53
- 一、刑法中应X椉映跫杜┎贰⑹称诽砑蛹恋确矫娴姆缸
本文编号:44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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