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四荒”土地用途改变,发包方能否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17-08-11 15:13

  本文关键词:“四荒”土地用途改变,发包方能否解除合同


  更多相关文章: 沂江乡 土地承包合同 方块石 解除合同 土地用途 土壤层 承包期 农业用途 四荒 家巷


【摘要】:正【案例】陶某是某县沂江乡陶家巷村农民。2002年1月15日,陶某与陶家巷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每667平方米每年10元的价格承包本村7公顷荒地,承包期为20年,并一次性交清了承包费2.1万元。合同签订后,陶某除在其中的1.5公顷地上种了一些果树外,大部分土地一直没有利用。从2009年起,陶某开始在承包地上开采方块石,销往某建筑工地,有2公顷多荒地的土壤层受到严
【作者单位】: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
【关键词】沂江乡;土地承包合同;方块石;解除合同;土地用途;土壤层;承包期;农业用途;四荒;家巷;
【分类号】:D920.5;D922.32
【正文快照】: 【案例】陶某是某县沂江乡陶家巷村农民。2002年1月15日,陶某与陶家巷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每667平方米每年10元的价格承包本村7公顷荒地,承包期为20年,并一次性交清了承包费2.1万元。合同签订后,陶某除在其中的1.5公顷地上种了一些果树外,大部分土地一直没有利用。从200

本文编号:65678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65678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57f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