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困境与改善途径
发布时间:2017-09-03 22:39
本文关键词: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困境与改善途径
【摘要】:自法学专业在高等农业院校设立以来,面临人才培养缺乏特色、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模式单一、办学经费不足、实践教学基地有限等诸多困境,农业院校应该发挥其涉农的专业特色与资源优势,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力量、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改善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
【作者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关键词】: 法学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实践能力
【基金】: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项目编号:B2015174
【分类号】:G642.4;D90-4
【正文快照】: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江虹张永珍一、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高等院校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可分为如下四种:普通型法学人才、应用型法学人才、研究型大学人才和精英型法学人才。不同高等院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制定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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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8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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