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性别与残疾:美国体育领域中的反歧视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20 08:21
本文关键词:种族、性别与残疾:美国体育领域中的反歧视法律问题
【摘要】:自建国以来,美国职业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运动中,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与残疾歧视,尤其以种族歧视为甚。20世纪后半叶,由于社会、政治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体育领域的歧视与反歧视斗争开始进入司法领域,体育领域内的歧视成为美国联邦与各州法律规制的内容。对体育领域的歧视问题,美国法院主要是适用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Amendment XIV to the U.S.Constitution),《公民权利法》第6章与第7章(Civil Rights Act Title VI Title VII)、《美国法典》第1981节(42 USC§1981)、《教育法》第9章(Education Act Title IX)、《康复法》(Rehabilitation Act)、《残疾美国人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的相关内容来进行矫正。在反歧视法律诉讼中,涉嫌实施了歧视行为的体育组织或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公法意义上的政府组织(state actor),对它们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 美国马凯特大学法学院;全国体育法研究所;美国体育律师协会;国际体育仲裁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种族 性别 残疾 歧视 体育 法律
【分类号】:D971.2;DD912.1
【正文快照】: 一、种族歧视的法律规制 (一)历史回顾 在职业体育运动和大学体育运动发展的早期——从美国内战到19世纪晚期20世纪早期的那段时间,非洲裔的美国人开始参加职业和业余层面的体育活动,包括拳击、赛马、棒球和自行车运动。在这一时期,他们参赛的机会并未带给他们平等的待遇。,
本文编号:88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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