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塔姆勒对编写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的启示——评《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新译本
发布时间:2017-10-04 23:15
本文关键词:施塔姆勒对编写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的启示——评《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新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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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在课程设置的自我证成和融会贯通的叙述方式两方面,为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的编写带来重要启示。以罗马法继受过程及其在法律实务中引发的(有时显得颇为琐碎的)新问题作为全书切入点,从而建立起法律思想史叙事的本土经验基础以及当代相关性;提示我们完全可能且有必要揭示马克思主义法学与西方法律思想之间的详细互动、彼此传承和深度辩驳;暗示西方法律思想史要与法理学乃至部门法课程形成"由史入论·史论结合"的内在关联。全书叙述对象虽然始于启蒙时代,但在各章节有机整合了古希腊、古罗马和《圣经》支配时代的法律思想,能够从核心问题意识的视野,将每个流派及其社会制度背景呈现为某种可加以把握的文化整体,做到"简约而不简单"。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关键词】: 施塔姆勒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
【基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PZY2015A002)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09.1
【正文快照】: 施塔姆勒(Rudolf Stammler,1856-1938)是新康德主义法学派宗师,亦被视为二十世纪自然法复兴运动的重要源头,塑造了欧陆法哲学在相当长时期内的基本面貌。拉斯克(Emil Lask)、康特洛维茨(Hermann U.Kantorowicz)、德尔·韦基奥(Giorgio del Vecchio)、拉德布鲁赫、凯尔森、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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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大军,宋双;反思与重构——以既有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及其教科书为线索[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02期
2 商奕t,
本文编号:97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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