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律适用论文 >

浅析妨害公务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1 20:27
  实践中对妨害公务罪中"暴力"的理解非常的宽泛,任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归入"暴力"的范畴,与之而来"威胁"这一情节如何把握,也是众说纷纭,如果两者的尺度把握不好,将面临着打击面过宽的局面。妨害公务罪的侵犯对象是公务行为,如何界定执行公务以及与民警一起执行公务的辅警是否能适用该罪的主体也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以近两年来所办理妨害公务案对上述问题进行逐一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3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二、妨害公务罪的认定条件
    1. 审查事实中的行为人是否使用刑法规定的“暴力”。
    2. 审查案件中行为人是否使用了“威胁”手段, 但应注意本罪中规定的“威胁”一般不针对行为人本身。
    3. 审查被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的公务。
    4. 审查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复核相关证据。
三、殴打执法辅警是否属于妨害公务罪
    1. 首先从立法的本意来看。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涵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类似于聘任制辅警) 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
    3. 将辅警纳入妨害公务罪犯罪对象范围是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统一的需要, 是社会实现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刑法设立袭警罪的可行性研究[D]. 王迎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



本文编号:362089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62089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e38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