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激情犯罪原因初探
[论文摘要]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发生在其中的激情犯罪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学生激情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发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研究和探讨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形成原因,有利于得出相应的对策,对于预防、减少大学生激情犯罪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激情 激情犯罪 现状 原因
一、大学生激情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大学生犯罪近年来不断发生,已成为社会中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现象,其中,激情犯罪在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中表现得较突出,是大学生犯罪特殊且常见的一种情绪型犯罪。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副教授杨持光说:“激情犯罪即情绪型犯罪,在成人犯罪中,激情犯罪约占30%,而在青少年犯罪中,激情犯罪约占70%。”大学生所涉及的犯罪中,人身伤害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而激情犯罪又在这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根据某省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受理的198起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中,属于突发性激情犯罪的79起,,占该省大学生犯罪总数的39.9%。可见,在我国,激情犯罪在大学生犯罪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此外,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表明,近30%的学生情绪、情感强烈又不稳定,很容易激动。例如:2008年5月9日,武汉某高校一名男生因为同宿舍同学将自己的一双臭袜子扔掉,便怒不可遏,拿水果刀将同学刺死在宿舍中。因为一时气盛而葬送了同学的生命和自己十几年的青春,不得不令人反思。
大学生激情犯罪共同特征如下:
(一)起因简单
按照犯罪学的一般规律来讲,行为人在作案前多数有一定的目的,有较为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但是激情犯罪却与此不同,激情犯罪的行为人虽有一定的思想,但是犯案的起因简单、动机单纯。往往一句不顺耳的话、不顺心的小事、一宗单纯的欲望就可能成为激情犯罪的诱因,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二)具有突发、无预谋性
“激情”是一种爆发迅速、情绪强烈、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常与外界恶性刺激有关,具有鲜明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是当场激起,短兵相接,瞬间完成,令人猝不及防。多数因为被害人的语言、行为不当所引起的。如:2006年4月,周某在某餐厅其弟婚礼上接待客人时。发现一男子与双方父母和其弟均不认识。一问才知系混吃婚席者,周与之厮打起来,并将其左颈部划伤,对方因失血过多死亡。
(三)情绪性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很大一部分激情犯罪是因愤怒的情绪所致。激情是一种心理因素,对人有着强大的支配性和动力性,在一定的情况下不仅影响着犯罪人员潜在的意识、内心意志,同时不断激发犯罪动机,使行为主体摒弃理智的要求而遵循情绪的支配,与之同时还会引起犯罪主体明显的外部生理变化,如血糖增高、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肾上腺分泌加剧等等,与之相比,预谋犯罪一般是不受外界情境变化影响的。激情犯罪的主体受到外界出乎意料的挫折或打击,心理无法承受,出现情绪过度变化、高度亢奋。有时是由于听到一句不堪入耳的脏话、遇到一件不顺心的小事,有的是因为一个看不惯的动作,或争一时一事的面子而导致激情犯罪。在行为者看来,实施报复行为是出于“正当防卫”的需要。
(四)暴力性
激情是人们情绪达到巅峰或极限时所表现出的一种难以自控的状态。因而激情犯罪的行为人不太顾及后果,大多表现为以暴力手段来发泄犯罪人心中的激情。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暴力犯罪在大学生激情犯罪中的案件最多,也最为严重,主要体现为抢劫、强奸、毁物、爆炸、故意伤害和杀人等犯罪行为,其中最主要的是涉及激情杀人、伤害案例。
(五)后果严重性
大学生激情犯罪虽然大都无预谋且时间短,在突发的冲突与对抗面前,情感、情绪的产生和逆转较快。但在激情爆发的瞬间,由于处于自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估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的状态中,因此往往表现得既凶狠又疯狂,尤其是在嫉妒、报复、怨恨等情绪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手段更是残忍。所以,大学生激情犯罪多为恶性犯罪,犯罪的后果严重,对社会的危害也大。他不仅严重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断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给本人以及家庭带来极大的不幸与灾难。
二、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原因梳理
在前期课题组进行的“大学生情绪状态及影响因素调查”中,我们找出了影响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因素,也是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原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体因素:自制力差,情绪控制能力低,心理调节机制不健全
从大学生激情犯罪的案例来看,大学生激情犯罪问题突出表现在心理素质方面,而且也集中表现在情感、行为、情绪与意志力等心理因素上。在“与他人争执时能否控制自己的情绪,是否有攻击他人的冲动”的调查中,选择有“经常有”的有13人,占总数的13.27%,这与大学生激情犯罪的比例是极为相似的,这类学生思想比较偏激,自我控制能力差,常常表现出焦虑、紧张、冲动的特点。此外,相当一部分学生心理调节机制不健全,在“排解心理压力、烦躁情绪的方式”一项中,选择“自己承担,让时间消磨一切”的有27人,占总数的27.55%,自我解压的方式并不适合所有的人,如果在自我压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加上情绪控制能力低,一旦遇到某种突发事件刺激,其消极情绪达到极点后,会有异乎寻常的、愤怒的、强烈的攻击性,从而产生激情犯罪。
(二)情感因素:缺乏处理情感纠葛、危机的经验,易冲动行事
大学生是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过程才进入大学的,很多同学在升学阶段由于巨大的升学压力而暂时压抑了丰富的青春期情感,而大学的环境给了他们相互倾诉感情的机会。以某高校刑法班为例,已谈恋爱的人数占总数的五分之二左右,高年级的学生则已高达50-60%,而赞成谈恋爱的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95%。由于心理发育相对滞后,许多学生在还没有具备相应的心理素质和未来职业取向的情况下涉足了爱情这一复杂的感情领域,由于缺乏经验,无法处理好复杂的情感纠葛与学业、友谊、人生的关系,一旦失恋就会陷入感情危机,当他们中的一些人遭遇到拒绝或者被对方背叛时,不能理智地处理问题,不能够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往往会做出过激的行动,这样由于感情纠葛而发生的大学生激情伤害、杀人事件屡见不鲜。
(三)学业、就业因素:学业压力大,严峻的就业形势更加大了学生压力
在“学习压力”的一项中,选择“很大”的有32人,占总人数的32.65%;“一般”的有42人,占42.86%。尽管大学课程相比较高中而言少了很多,然而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学习仍然感到很大的压力,譬如,专业课、各类资格考试、考研及争取奖学金等,同学们之间的竞争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有些同学缺乏自学能力与自我管理能力,在强手如林、日趋激烈的大学学习竞争中,常常产生严重的危机感与精神压力,如果超出自己能力承受的限度,无法释怀,心理处于失衡状态,就容易走向极端。此外,高年级的同学普遍表现出很大的就业压力,在“心理压力、烦躁情绪的来源”一项调查中,选择“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的有66人,占67.34%,远远超过其他选项,可见当今大学生所表现出的就业压力之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已经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加上高校扩招,就业市场中出现的“关系网”、“潜规则”等等,无疑更加大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由于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巨大的落差,不少大学生会出现自暴自弃、心灰意冷、敌视社会的态度,这些情绪若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排解,一旦受到外界的不良刺激,就容易出现激情犯罪。
(四)家庭因素:父母与孩子沟通不足,家庭环境较差,家庭教育缺失
在前期进行的调查中,相当一部分同学不能够与父母正常沟通,沟通内容不全面,沟通方式不恰当,这是值得警惕的。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犯罪社会学派的共识,因而家庭环境是否良好对大学生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调查数据显示,单亲家庭(破裂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犯罪高于正常家庭的孩子,美国犯罪学家格卢克夫妇对500名少年犯罪人的研究表明,有302人即60.4%经历过家庭破裂。而在我国违法犯罪人中也存在同样的现象。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曾对八省市监狱、劳教所、少管所的2000多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违法犯罪青少年中,父母离异、分居、再婚、丧偶的合计占24.1%。家庭结构缺陷受害最深的是孩子,它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严重创伤。这种家庭的孩子由于无人管教,缺少父爱、母爱,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和关怀,从而对家庭失去信任。比如自由放任型家庭,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不管不问,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家庭教育不良,主要是部分家长的指导思想不正确和教育素质较差。大量调查结果表明,生长于溺爱型、打骂型、放任型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另外,父母的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也容易在潜移默化中传给子女。这种从小所形成的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便会导致违法犯罪。
(五)学校因素:法制教育仍然不尽到位,导致学生法制观念较薄弱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但是法律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一个薄弱环节,在“学校有没有组织深入的法制教育”一项中,选择 “从来没有过的”有21人,占21.43%;在“同学们的法制观念、防范及自我保护的意识如何”一项中选择“很强”的有12人,占12.24%,“较强”的有39人,占39.80%,“较低”的有47人,占47.96%。虽然大学里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课,有的高校还别具特色的开设了《法学通论》一课程,但经过调查并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很多学生学习这些课程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应付考试,没有从思想上、感情上去体会法律的精神,也没有形成较强的法制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在所调查的6所院校中,虽然都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但心理咨询的功能并没有有效发挥。在“心理咨询中心对缓解心理压力及情绪的作用”一项中,选择“很大”的有13人,占13.27%;“一般”的有54人,占55.10%;“不起作用,很少有人去”的有31人,占31.63%。经过实际调查,我们也发现了心理咨询室“就诊率”低的情况,很多同学有各种各样的顾虑,不愿去咨询,封闭自己,不良情绪越积越深,以致失控。此外,各年级或者班级辅导员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心理辅导的角色,然而,经过实际调查,真正找辅导员心理辅导的寥寥无几,很多大学生到了毕业也没见过辅导员几次面,这种现象非常堪忧。
(六)社会原因:不良文化冲击,法律制度缺失
1.不良文化的冲击
文化作为精神性社会存在,从深层次决定着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优秀的文化可以促进社会发展,给人们奋发上进的动力。而低级、庸俗、腐朽的文化则会腐蚀人们的灵魂,阻碍人的健康发展。大学生处在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时期,文化对人格的塑造、作用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对不良文化的治理还缺乏长效机制,依然采用所谓的专项整治行动,狂风暴雨的打击之后,没过多久,一切照旧。这使得一些包含着有关破坏、暴力、淫秽等不良文化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依旧在社会上传播进而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2.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国外许多国家都是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德国的《少年法庭法》等。我国虽然先后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各种原因,大学生没有被纳入其中,大学生犯罪管理防控方面相关的主要立法只散见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些部门规章中。而我国校园安全立法也较为缺乏,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至今没有颁布《校园安全法》。1988年,公安部、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设立公安派出所实施办法的通知》,于是我国众多高校以此为依据建立了公安机构,对打击刑事犯罪、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结语
通过前期的调研与后期分析、梳理,笔者大致了解了当今大学生的情绪状态,并初步分析了大学生激情犯罪中“激情”的来源及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原因,为以后具体分析原因与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文编号: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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