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问题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24 10:55
【摘要】:社区矫正,在西方一些国家已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并逐步地成为一项固定的执行制度,其具有多样性、宽泛性、科学性等特征,研究成果极其显著,其中以美国为翘首。然而,在我国,其依旧是处于新生的阶段,包括假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各式各样的种类,主要指的是有效地利用来自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教育和管理刑罚处罚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改正其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使其能够以尽快的速度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自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在改革刑罚制度、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便足以说明了社区矫正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十分赫然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效益,只是由于其建立的时间较短,存在着无执行标准、投入资金有限、花费精力大、未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理解等问题。因此,目前我国仍然面临着许多需要完善的问题,仍然需要借鉴外国关于该方面的成功经验,仍然需要更进一步地进行探索,才会使社区矫正制度逐渐由一个模糊到清楚的状态,以便更好地理解当代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整体概况以及其自身所面临的欠缺,得出调整和改革该制度的措施。本论文基于这一目的,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调查法,并着重从对国内外社区矫正制度的比较分析和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这两个创新点出发进行探讨,通过五大部分对社区矫正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对象和研究现状、意义;第二部分是社区矫正的概况,分为概念、特征、种类和性质、原则、功能两小节;第三部分是国内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进程及其比较,分别叙述其在中西方国家的情况,再对二者进行比较,得出值得学习的地方和需要引以为鉴的教训;第四部分是社区矫正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其种类繁多,但本论文则是主要论述管制、缓刑和未成年人矫正这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管制、缓刑和未成年人矫正的改革和完善,力图使社会矫正制度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顺应时代的潮流。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6.8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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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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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U,
本文编号:25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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