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视野下寿险核保期间风险分配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4 08:33
本文关键词:案例视野下寿险核保期间风险分配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核保期间,在该期间内,保险人未签发保险单之前,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通常需要自己承担损失。然而,保险人不但不用承担任何赔付责任,反而先行收取保险费,享受其利益的同时不用付出任何对价,并且在出现纠纷时保险人通常以投保人未完成核保,保险合同未生效来拒赔,使投保人的合理期待落空,严重损害其利益。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成立,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以及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行等行为,是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履行约定的义务,并不是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在核保期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共同负担该期间的风险,既不能强制剥夺保险人的核保权,亦不能在保险人取得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仍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建议建立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可以将核保期间的风险纳入临时保险保障,临时保险合同独立于正式保险合同,不受核保过程的影响,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核保期间可以得到切实的保险保障,合理协调和维护了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能够有效减少保险纠纷的发生。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法院适用合理期待原则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避免保险人利用优势地位取得不合理利益,加强保护缔约中弱者的利益。
【关键词】:人寿保险 暂保单 合理期待 无条件临时保险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284;D920.5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9
- 引言9-11
- 第一章 典型案例介绍11-15
- 第一节 案例一:信诚寿险案11-13
- 一、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分析11-12
- 二、 信诚案之两审判决评析12-13
- 第二节 案例二:“多功能意外保险”案13-14
- 一、 案情简介13
- 二、 判决评析13-14
- 第三节 问题之引出14-15
- 第二章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分析15-24
- 第一节 保险单的签发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15-17
- 一、 保险单的法律性质分析15-16
- 二、 要式主义与不要式主义之争16-17
- 三、 以保险单签发之日为保险合同成立之始存隐患17
- 第二节 预收首期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17-21
- 一、 预收首期保险费是保险实务上的惯例18
- 二、 预收首期保险费的性质界定18-19
- 三、 预收首期保险费的合理性分析19-20
- 四、 保险人核保权利与满足投保人主观合理期待之平衡20-21
- 第三节 核保期间——权责存疑的风险潜伏期21-24
- 一、 核保存在之由22
- 二、 合理期限与保险人处理投保申请的延误22-23
- 三、 核保期间的责任23-24
- 第三章 合理期待原则与暂保单24-32
- 第一节 合理期待原则24-28
- 一、 保险合同的解释24-25
- 二、 合理期待原则概述25-26
- 三、 合理期待原则对于案件审理的启示26-28
- 第二节 暂保单28-32
- 一、 暂保单的性质及好处28-29
- 二、 三种类型暂保单之比较29-30
- 三、 无条件暂保单——无条件临时保障30-32
- 第四章 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32-37
- 第一节 从我国现阶段保险业发展状态看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建立之必要性32-33
- 一、 我国现阶段保险行业发展情况概述32-33
- 二、 建立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的必要性33
- 第二节 我国应建立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33-37
- 一、 无条件临时保险合同的订立和暂保单33-34
- 二、 我国应尽快建立无条件临时保险制度34-35
- 三、 无条件临时保险的保障范围与程度的确定35-37
- 结语37-38
- 参考文献38-40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40-41
- 致谢4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樊启荣;;保险合同成立疑难问题研究——以我国“保险法第二次修改”为背景[J];法商研究;2008年04期
2 梁鹏;;候保期间事故之赔付探讨[J];法学家;2011年02期
3 郁青峰;;新《保险法》在保险业法方面的主要修改内容探析(上)[J];上海保险;2009年04期
4 郁青峰;;新《保险法》在保险业法方面的主要修改内容探析(下)[J];上海保险;2009年05期
5 石慧荣;保险合同问题研究[J];现代法学;2004年05期
本文编号:10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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