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森对法教义学的超越
本文选题:法教义学 + 意志行为 ; 参考:《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5期
【摘要】:中国宪法学界的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争已经持续数年,至今仍未平息。凯尔森对法教义学的超越可为解析这场论争提供启发。法教义学以规范的有效性为立论前提,因此不关注规范的证立。凯尔森的纯粹法学把法规范完全移入认知科学的领域,以基础规范为基石建构出一套层级秩序。纯粹法学虽然在理论哲学的层面证立了规范,却对实践领域的问题毫无助益。法规范的证立是个实践哲学层面的问题,不过证立的工作既可以专注于建构法规范之效力的充分条件,也可以集中在揭示法规范之效力的必要条件。政治宪法学并非不讲规范性,而是在尝试为规范宪法学的规范性奠基。
[Abstract]:The controversy between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and normative constitutionalism has been going on for several years in China. Kelsen's transcendence of the doctrine of law can provide inspiration for the analysis of this controversy. The doctrine of law is based on the validity of norms, so it does not pay attention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norms. Kelsen's pure law completely moves the legal norms into the field of cognitive science, and constructs a hierarchical order based on the basic norms. Although pure law has established norms at the level of theoretical philosophy, it is of no help to the problems in the field of practice. The establishment of legal norms is a matter of practical philosophy, but the work can focus on the sufficient conditions 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norms of the construction law and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reveal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norms of law. The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 is not without the standardization, but is trying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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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10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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