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
发布时间:2020-06-13 14:46
【摘要】: 本文旨在说明,,相对于人治或法治,德治并不能作为主导性的国家治理方式而起作用,德治内在于人治或法治这两种治国主导模式当中,以促成人治或法治目标的实现;法治与德治能够统一而且必须统一。 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说明了法治与德治的本质意蕴;第二部分,论述了法治与德治统一的内在根据;第三部分,具体考察了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社会诉求;第四部分,深入探究了法治与德治统一的根本途径。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711333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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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翟淼;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理性反思与科学定位[D];安徽师范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7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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