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法理思想中的现代意识
发布时间:2020-07-07 04:04
【摘要】:沈家本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作为晚清变法活动中的核心人物,他不仅对中国传统法律进行深刻的批判与总结,还对西方法律做出了有选择的吸收与借鉴。他通过“酌古准今、融会中西”的方式来改革中国法制,是中国法制发展中不可不论的重要人物。本文旨在以沈家本的法理思想作为切入点,研究其受西方法制影响后,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最后以此浅析近代中国法制在西方冲击下的转型。 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前三部分以暗线展现沈家本对西方冲击的回应,写作思路为:法律改革中法理问题的争论——沈家本在争论中的态度与实践——解读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最后部分明析在西方冲击之下,沈家本现代意识的形成与近代中国法制的转型。 第一部分,论述沈家本的立法、司法观。沈家本的修律活动是从收回领事裁判权的目的开始的,但他的改革却远远超出了这一目的。他通过广泛翻译和学习西方制度,并融汇中西法律,为制定他认为的“善法”确定了现代的立法理论;沈家本的司法观受到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为此,他积极努力地实现司法独立,主张司法与行政分离,为中国司法的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第二部分,论述沈家本的人权观念。人权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沈家本的人权观集中体现在他对人格观念和刑罚人道主义的认识上。沈家本通过西方法律的考察,将人格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引入传统法律之中,形成了进步的人权观念。 第三部分,论述沈家本的礼法观念,也就是沈家本对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认识。礼法之争是清末法制改革中的重要事件,以他为首的法理派将新的法律观纳入新法律的制定中,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争论之中沈家本的法律观更为清晰、明确,他凭借多年对西法的研究,突破传统“礼法合一”观念的束缚,主张法律与传统道德分离,重塑了传统的法律观念。 结语部分,总结沈家本法理思想中现代意识的形成,指出这是其作为法学家对西方法制冲击的回应。他客观地认识到中国旧法的不足,用“会通中西”的方式对旧法进行改革,这是他在当时情况下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他以自身的努力,诠释了媒介中西法制的“冰人”角色。本部分通过比较近代中国转型的相关理论,对沈家本思想中现代意识的形成和近代中国法制的转型作简要分析。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09.2
本文编号:2744622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09.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赵元信;出入经史之间 定鼎法学新风———沈家本先生法律思想的学术源流探微[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5期
2 霍存福;沈家本会通中西论[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03期
本文编号:27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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