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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开展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1-03-19 19:43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需要大量多层次、职业化的法治人才。现实情况下,我国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主要归因于其实践能力不足,深层次的原因是教育定位偏位、教学模式僵化以及实践培养不充分等。鉴于此,国内法学院可以从建立互动教学法、实践培养体系化方面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育,更好地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质,实现法学教育的专业性与精英化。 

【文章来源】: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9,39(2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学专业实践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定位偏位
    (二)教学模式僵化
    (三)实践培养不充分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育改革的对策
    (一)建立互动教学法
    (二)实践培养体系化
    (三)法学教育精英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J]. 艾尔肯.  河北法学. 2016(06)
[2]法律硕士联考二十年:制度回顾与政策反思[J]. 戴一飞.  政法论坛. 2014(06)
[3]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及实现途径[J]. 邓建鹏.  当代法学. 2012(06)



本文编号:3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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