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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眼镜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7-03 11:39
  <正>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 

【文章来源】: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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