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辩护人权利之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5 20:17
本文关键词:两岸辩护人权利之比较研究
【摘要】:辩护权从诞生初始,便是为了保障被控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法律正义因为当事人的个体差异而有所扭曲。是一种制度性保障的权利,不容剥夺。而辩护权的完善与否,不仅攸关辩护人个人权利的保障,更会影响到到民众的福祉及司法品质的良窳。我国大陆《刑事诉讼法》2012年经过大规模修正后,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对于保障辩护人权利方面的规定,仍旧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所以,应如何保障辩护人权利实为当今社会之一重要课题。 基于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使得两岸关系发展日益密切,同时也衍生出许多法律问题。一般民众普遍不了解彼岸法律为何,不管是因陆商赴台投资亦或两岸民间往来所引起的各种法律问题,往往因不了解台湾地区之法令与制度,轻则权益受损,重则身陷囹圄,不得不慎。是以,大陆地区民众了解台湾地区关于辩护人权利的规定,寻求台湾当地辩护人的协助,恐亦有其必要性。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两岸辩护人权利的差异,以期提供大陆民众对台湾地区辩护人权限有进一步之认识,并供两岸有关机关、人士、学者研究参考。本文主要在比较海峡两岸辩护人权利产生之不同理论基础的前提下,选取研究了审前阶段和审判阶段两岸辩护人权利内容的差异及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实务中权利保障又分别受到哪些不当限制,通过两岸这些相异规定的比较与分析,检讨我国大陆地区当前辩护人权利构建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继而提出完善大陆地区辩护人权利的几点启示,旨在从中寻求有益经验,从而少走弯路,为我国大陆地区辩护权的长远发展提供借鉴。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2;D926.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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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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