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改革之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17-11-07 06:15
本文关键词:未成年人检察改革之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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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2004年,中共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作出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部署。值此第三轮司法改革的关键时刻,笔者认为,从顶层设计上全局谋划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时期已经到来。思路决定出路。只有厘清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改革几个思路问题,才能找到了未检改革的出路。一、少年司法改革、未检改革与此次司法改
【作者单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D926.3;D669.5
【正文快照】: 2004年,中共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诉”两项基本职能外,法律监督职能范围应涵盖检《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作察院内设机构的侦监、公诉、监所、控申、民行部门出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部署。值此第三涉及未成年人诉讼和执行的所有职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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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康树华;战后西方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06期
2 王益刚;试论我国少年检察制度与国际少年司法制度接轨[J];人民检察;1996年07期
3 杨新华;福建省首次台湾法律问题研讨会综述[J];福建学刊;1989年02期
4 ;[J];;年期
,本文编号:115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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