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检察官惩戒制度及其借鉴
发布时间:2017-11-14 08:03
本文关键词:台湾地区检察官惩戒制度及其借鉴
【摘要】:2011年台湾地区颁布了"法官法",其中涉及检察官制度,并对检察官的惩戒组织及其组成、惩戒事由、惩戒种类和惩戒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检察机关在制度设计、组织架构、权力运行、保障机制等方面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海峡两岸在文化上"同宗同源",特别是对检察官都有着相同的职业期许。因此,台湾地区检察官惩戒制度对我们具有更为直接的重要的借鉴意义,特别是在行政监督权人的设立、考核(全面评核)与惩戒的衔接、惩戒组织与惩戒程序的司法化等方面对我们一定有所启示。
【作者单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教研部;
【分类号】:D926.3
【正文快照】: 为保障检察官公正、适当地行使检察权,对检察官进行监督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惩戒,应是构筑检察官制度的重要一环。2011年7月6日,台湾地区“法官法”正式公布。“法官法”设检察官一章(第十章),对检察官制度作出专门规定,并明定“检察官之惩戒,由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之。其移,
本文编号:11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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