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语言专业化与大众化的融合思考
发布时间:2017-12-18 15:09
本文关键词:司法语言专业化与大众化的融合思考
【摘要】:司法语言专业化与大众化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矛盾。我国人口众多,受教育程度不均衡,法律意识普遍不高,是制约司法语言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法治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语言专业化和大众化将有效融合,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作者单位】: 梧州学院;
【基金】: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200911LX423) 梧州学院重点科研项目(2009B019);梧州学院重点科研项目(2013B013)
【分类号】:D90-055;D926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让每一个群众都能够在具体的案件里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司法工作的最低准则,更是普通民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待与要求。当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加强审判语言的专业化、规范化都已是不争的共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面对着这样一个悖论:一方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刘爱龙;;立法语言的表述伦理[J];现代法学;2006年02期
2 陈东,巢志雄;论诈欺和欺诈——兼议法律语言的通俗化[J];学术研究;2005年08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张,
本文编号:130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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