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1-01-15 20:23
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既有多年历史传统,又被家事审判改革注入新活力赋予新内涵,必将对家事纠纷的解决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新的语境下,剖析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在我国,历时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及接下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均为革新传统理念,探索新的诉讼程序提供了诸多宝贵的经验。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逐渐形成了“温情、合力、专业”的工作方式,建立了“家庭化”调解场所,多部门联动合作、多领域协同突破,各级人民法院均设立了家事调解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三员”工作队伍,成效显著。第二部分为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比较研究。该部分通过对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地区家事事件的立法变更过程、现有制度框架、特点及可借鉴之处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出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的总体发展趋势为: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或者家事调解组织、注重程序保障,期望从中汲取经验。第三部分为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设想。基于近年来家...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的现状
(一)温情:建立“家庭化”调解场所
1.设立诉前调解室,以理补情
2.设立家事调解室,法理并用
3.设立家事审判庭,审慎判决
(二)合力:多部门联动合作、多领域协同突破
1.多部门联动合作
2.多领域协同突破
(三)专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
2.队伍建设
二、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比较研究
(一)各国及地区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之经验
1.德国
2.日本
3.澳大利亚
4.台湾地区
(二)总体发展趋势及经验借鉴
1.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2.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及家事调解组织
3.注重程序保障
三、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设想
(一)存在问题
1.家事调解程序的非独立性
2.家事调解组织的非专业化
3.家事调解员的非专业化
(二)完善设想
1.完善家事纠纷的相关立法
2.真正实现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专业化
3.运用好人工智能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本文编号:2979456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的现状
(一)温情:建立“家庭化”调解场所
1.设立诉前调解室,以理补情
2.设立家事调解室,法理并用
3.设立家事审判庭,审慎判决
(二)合力:多部门联动合作、多领域协同突破
1.多部门联动合作
2.多领域协同突破
(三)专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
2.队伍建设
二、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比较研究
(一)各国及地区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之经验
1.德国
2.日本
3.澳大利亚
4.台湾地区
(二)总体发展趋势及经验借鉴
1.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2.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及家事调解组织
3.注重程序保障
三、我国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设想
(一)存在问题
1.家事调解程序的非独立性
2.家事调解组织的非专业化
3.家事调解员的非专业化
(二)完善设想
1.完善家事纠纷的相关立法
2.真正实现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专业化
3.运用好人工智能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本文编号:297945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2979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