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3 13:21

  本文关键词: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世界范围内正掀起ADR研究的热潮,而在我国,具有“东方经验”之称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诉讼爆炸”的今天却不能一贯、充分的发挥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其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人民调解制度在纠纷解决上替代作用的降低与时代的变迁有着紧密联系,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制度设立之初便存在的问题因为与时代要求不符而不断的显露出来,并且被不断放大,最终导致了人民调解程序适用率的下降。究其根本,人民调解制度的不足在于解决纠纷的效果和效率上,而这两点又相互影响。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一系列磋商、让步、妥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方为该协议的达成所付出的的努力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该协议,那么之前的所有努力都将毫无意义,这不仅对其他两方不公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民调解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降低,使得该制度在解决纠纷中的替代作用越来越低。即便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但是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时,另一方当事人仍需要通过法院来使对方履约,这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文通过回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发展过程来尽可能展示设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对该制度存有的一些理论争议进行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联系实务指出该制度尚存在的不足并且针对该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本文在结构上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导言、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有三章,分列如下:第一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现实考察。本章分为三个部分,分别论述了司法确认制度的意义、发展过程、以及该制度现存的不足。第一部分对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以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概念作了简单的界定。通过将人民调解与其它调解作比较分析,突出了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及存在的合理性,强调人民调解制度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了司法确认制度的制度价值,以阐明司法确认制度对于人民调解制度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分别从实践与立法两个方面回溯了司法确认制度从产生到发展的过程;第三部分着重阐述司法确认制度现存的不足,如法律层面的不足集中表现在:申请主体过于局限、审查确认的标准不够清晰、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过于僵硬以及救济条款不够丰富等等。而在实务层面上,司法确认的不足则主要体现在现阶段法院受理案件的积极性不高以及人民调解组织业务质量有待提高等。而这两个方面又有着紧密的关系,人民调解组织业务质量不高,导致调解协议可能存在瑕疵甚至法律漏洞,而法院在审查调解协议时按照法律规定,只审查合法性与自愿性,因此,调解协议在实体法律关系方面的漏洞会大大增加法院审查司法确认案件的风险,这无疑会降低法院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积极性。第二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理论阐述。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节主要探究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学界在这一问题上有较大分歧,主要观点有诉讼程序说、独立的司法程序说、执行程序说与特别程序或者非讼程序说,笔者认为与诉讼程序相比,特别程序是为了确认某种法律事实的存在与否,或者是为了确认某种权利的实体状态如何,故而其本质属性应当为特别程序;第二节主要对司法确认的既判力进行了分析,鉴于国家审判权参与的程度,司法确认不应当具备裁判的既判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司法确认完全不具备既判力,司法确认应当具备既判力的消极作用,因为司法确认意味着法院对调解协议书上载明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形式上是认可的,并做出了司法上的判断,因此,司法确认可以终结诉讼,当事人对经裁定确认的实体关系不得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章的第三节中,笔者对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的效力依据进行了梳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依据均应是司法确认裁定而非人民调解协议。因为首先,执行依据必须满足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一形式要件;其次,执行依据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依据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体以及给付的性质适于强制执行。当然,在执行时,调解协议并非毫无意义,确认裁定书是对调解协议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和实体法律关系约定的确认,并赋予这部分内容以强制执行力,因此执行也必须以此为限。即强制执行时,执行的范围和内容不应当超过协议约定的内容。第三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完善建议。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试图借鉴比较成熟度的现有制度——和解制度与仲裁制度,探究其与司法确认制度的联系,通过比较分析,找出该两种制度中哪些规定司法确认制度可以借鉴,而哪些规定不能借鉴;本章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如何完善司法确认制度,笔者从完善立法规定、统一审查标准与丰富救济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其中,完善立法规定方面,笔者对现有立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形式审查通过后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若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则法院正式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此外,可以赋予调解委员会以申请司法确认的权利,调委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的申请之后,法院形式审查无误之后通知双方当事人,若在一定合理期限内双方都表示同意,则法院正式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反之,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未表态或者提出异议,则法院不得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并告知提出申请的调委会;在统一审查标准方面,笔者建议应统一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时的标准,即主要审查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及达成协议是否自愿,调解协议所形成的事实不应成为法官审查的重点;在丰富救济措施方面,应当明确,作为特别程序,司法确认裁定不适用上诉或者再审。对于法院已经受理,尚处于审查阶段,还未作出确认或者不确认裁定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的,笔者认为若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法院应当准许;若一方当事人提出撤回申请,法院应当审查其提出撤回申请的事由,如确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应当准许撤回;最后,笔者认为应当延长案外人申请撤销确认裁定的时间,人民调解协议解决的纠纷普遍比较简单,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的矛盾与冲突但是其影响范围一般不会很大,这种情况下,作为对案外人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的法律推定,“应当知道”的注意义务明显过高,而一年的时间又明显过短。案外人需要对自己知道的时间进行举证,这一点并不容易实现。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延长案外人提出申请撤销确认裁定的时间,具体延长多久,应充分结合司法实务的经验,笔者认为该时效最短应为两年。最后,作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制度,其诞生、发展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其目前所陷入的窘境也是新时代下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是,人民调解制度并没有过期,也不会过期,只要能够针对其出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人民调解制度将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等其它纠纷解决机制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共同为社会稳定发挥作用。司法确认制度正式为了辅助人民调解制度,使其适应新时代要求而诞生的。虽然司法确认制度的诞生并不是一帆风顺,并且其本身也不完善,但是对于人民调解制度而言,其作用无疑是里程碑式的。司法确认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仅使得人民调解制度对时代要求的适应性大大增强,促进了诉调对接。当然,司法确认制度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希望笔者的建议能够为该制度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人民调解制度 司法确认 强制执行力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6
【目录】:
  • 摘要2-6
  • Abstract6-12
  • 导言12-17
  • 一、问题的提出12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2-13
  • 三、文献综述13-16
  • 四、主要研究方法16
  • 五、论文结构16-17
  • 第一章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现实考察17-26
  • 第一节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意义18-21
  • 一、人民调解18
  • 二、人民调解协议18-19
  • 三、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
  • 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价值19-21
  • 第二节 人民司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发展过程21-23
  • 一、实践的探索21
  • 二、立法的发展21-23
  • 第三节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存在的不足23-26
  • 一、法律层面的不足23-25
  • 二、实务层面的不足25-26
  • 第二章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理论阐述26-33
  • 第一节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27-29
  • 一、诉讼程序说27
  • 二、独立的司法程序说27-28
  • 三、执行程序说28
  • 四、特别程序或者非讼程序说28-29
  • 第二节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既判力分析29-31
  • 一、既判力的意义29-30
  • 二、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30-31
  • 第三节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的效力依据31-33
  • 一、执行效力依据的形式要件31-32
  • 二、执行效力依据的实质要件32-33
  • 第三章 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建议33-42
  • 第一节 对和解制度与仲裁制度的借鉴34-37
  • 一、对诉讼和解制度的借鉴34-36
  • 二、对仲裁制度的借鉴36-37
  • 第二节 如何完善司法确认制度37-42
  • 一、完善立法规定37-39
  • 二、统一审查标准39
  • 三、丰富救济措施39-42
  • 结语42-43
  • 参考文献43-46
  • 附录 146-47
  • 附录 247-48
  • 后记48-5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困境与突破[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本文关键词: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370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0370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249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