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0 08:20
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公证机构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能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实现通过拆诉源治理促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目前公证参与非诉讼调解存在认知度不够、融合度不深、调解经验不足的问题,要从着转变公证机构职能、加强同法院良性互动和提升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几方面完善公证非诉讼新机制。
【文章来源】: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 2020,1(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的重要性
(一)民事纠纷调解现状及效果
(二)民间纠纷调解难的关键
(三)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公证在非诉讼调解中的优势
(一)机构优势
(二)专业优势
(三)业务优势
三、公证在防控纠纷中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发挥公证证明功能
(二)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
(三)助力破解法院执行难
(四)中外公证在处理非讼事务方面的经验
四、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一)社会认知度不够、运用不充分
(二)公证与诉讼衔接不紧
(三)公证缺乏调解经验且经费缺口大
五、非诉讼纠纷公证调解的建议措施
(一)公证机构转变
(二)加强与法院的联络制度
(三)提高公证队伍业务素质
六、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证的非讼属性[J]. 周圣峻. 中国公证. 2020(05)
[2]法国修改民法典——公证人可替代法官处理协议离婚案件[J]. 蔡勇. 中国公证. 2016(12)
[3]德国《部分非讼管辖权移交公证人法》解析[J]. 袁治杰. 中国公证. 2015(05)
[4]强化公证职能 保障公民合法权利[J]. 张明方. 中国公证. 2006(08)
本文编号:3090675
【文章来源】: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 2020,1(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的重要性
(一)民事纠纷调解现状及效果
(二)民间纠纷调解难的关键
(三)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公证在非诉讼调解中的优势
(一)机构优势
(二)专业优势
(三)业务优势
三、公证在防控纠纷中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发挥公证证明功能
(二)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
(三)助力破解法院执行难
(四)中外公证在处理非讼事务方面的经验
四、公证参与非诉讼纠纷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一)社会认知度不够、运用不充分
(二)公证与诉讼衔接不紧
(三)公证缺乏调解经验且经费缺口大
五、非诉讼纠纷公证调解的建议措施
(一)公证机构转变
(二)加强与法院的联络制度
(三)提高公证队伍业务素质
六、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证的非讼属性[J]. 周圣峻. 中国公证. 2020(05)
[2]法国修改民法典——公证人可替代法官处理协议离婚案件[J]. 蔡勇. 中国公证. 2016(12)
[3]德国《部分非讼管辖权移交公证人法》解析[J]. 袁治杰. 中国公证. 2015(05)
[4]强化公证职能 保障公民合法权利[J]. 张明方. 中国公证. 2006(08)
本文编号:309067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090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