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及其配套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1 02:37
近几年来,我国司法改革的理想愿景是使司法队伍达到职业化、精英化、专业化水平,其中法官员额制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属于其核心内容。法官员额制的初衷是让法官能够独立审判,让审理者有最终裁判权。但近些年法官员额制试行过程中设计目标和内容被异化,其中关系到法院领导层的利益、法官个人的利益、法官助理利益。同时,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过程中,也出现各方利益平衡的现象。因此,关于法官员额制目标是否实现的问题,应当追本溯源探求法官员额制背后的制度设计及相关理论依据的契合度。针对法官员额制问题改革构想应当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其中既包括对法官员额制去行政化、法官离职、法官员额遴选逆向淘汰、司法审判质效下降等问题的研究,也应当包括以科学规范为原则,确定法官员额数(员额比例)、遴选标准或方式等基础性内容研究。与此同时,还需要合理建立完善员额制的配套制度,如确立与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相配套司法责任豁免制度、完善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完善员额法官的薪酬制度,从而使得法官员额制成为运行良好系统化的制度。
【文章来源】: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的创新点
1.4 研究框架
第2章 法官员额制概述
2.1 法官员额制概念及其历史发展进程
2.1.1 法官员额制概念
2.1.2 法官员额制历史发展进程
2.2 实行法官员额制的重要性
2.2.1 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
2.2.2 坚持以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导向
2.2.3 坚持以增强司法公正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3章 我国法官员额制存在的问题
3.1 法官员额制目标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3.2 法官员额比例问题
3.3 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权责问题
3.4 法官员额考核评选标准和考察方式的问题
3.5 法官员额制配套制度的错位
3.5.1 司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3.5.2 员额制法官薪酬制度存在隐患
3.6 法院受内、外部行政化的干预
3.6.1 外部系统反思:司法行政化与政府关系
3.6.2 内部系统反思:司法行政化与上下级法院关系
第4章 实施法官员额制所引发的问题
4.1 法官离职现象
4.2 我国法官入额博弈遇到的问题
4.3 法官员额遴选逆向选择现象
4.3.1 法官员额制遴选标准缺乏科学性、客观性
4.3.2 法院管理中行政化对法官员额制的影响
4.4 司法质效实际下降现象
第5章 美国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经验
5.1 美国联邦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
5.2 扁平化和科层制内部管理模式构建
5.3 选任条件、程序差异化
5.4 晋升机制、职业规划、薪酬机制多元化
第6章 我国法官员额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改革构想
6.1 完善法官员额基础制度
6.1.1 科学、合理确定法官员额比例
6.1.2 完善法官入额标准和方式
6.1.3 完善员额制法官去行政化设想
6.1.4 建立司法责任豁免制
6.2 完善法官员额制配套制度
6.2.1 法官助理制度设立的建议
6.2.2 完善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分类管理制度
6.2.3 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的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官员额制的结构改革新探[J]. 王亚明. 法治研究. 2017(05)
[2]精英化与专业化的迷失——法官员额制的困境与出路[J]. 宋远升. 政法论坛. 2017(02)
[3]司法地方保护主义话语批评[J]. 刘忠.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6)
[4]以案定编与法官员额的模型测算[J]. 屈向东. 现代法学. 2016(03)
[5]“成本—收益”视角下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博弈问题[J]. 屈向东. 理论探索. 2016(03)
[6]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与机制转型研究[J]. 王禄生. 比较法研究. 2016(01)
[7]法官责任制度的三种模式[J]. 陈瑞华. 中国检察官. 2015(23)
[8]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可能与限度[J]. 马长山. 政法论坛. 2015(05)
[9]法官员额制的改革目标与策略[J]. 丰霏. 当代法学. 2015(05)
[10]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J]. 张春波,孙若丰. 中国审判. 2015(04)
硕士论文
[1]我国法官员额制研究[D]. 曹锦锦.河北大学 2017
[2]我国法官员额制研究[D]. 郭朝午.海南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092156
【文章来源】: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的创新点
1.4 研究框架
第2章 法官员额制概述
2.1 法官员额制概念及其历史发展进程
2.1.1 法官员额制概念
2.1.2 法官员额制历史发展进程
2.2 实行法官员额制的重要性
2.2.1 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
2.2.2 坚持以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导向
2.2.3 坚持以增强司法公正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3章 我国法官员额制存在的问题
3.1 法官员额制目标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3.2 法官员额比例问题
3.3 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权责问题
3.4 法官员额考核评选标准和考察方式的问题
3.5 法官员额制配套制度的错位
3.5.1 司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3.5.2 员额制法官薪酬制度存在隐患
3.6 法院受内、外部行政化的干预
3.6.1 外部系统反思:司法行政化与政府关系
3.6.2 内部系统反思:司法行政化与上下级法院关系
第4章 实施法官员额制所引发的问题
4.1 法官离职现象
4.2 我国法官入额博弈遇到的问题
4.3 法官员额遴选逆向选择现象
4.3.1 法官员额制遴选标准缺乏科学性、客观性
4.3.2 法院管理中行政化对法官员额制的影响
4.4 司法质效实际下降现象
第5章 美国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经验
5.1 美国联邦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
5.2 扁平化和科层制内部管理模式构建
5.3 选任条件、程序差异化
5.4 晋升机制、职业规划、薪酬机制多元化
第6章 我国法官员额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改革构想
6.1 完善法官员额基础制度
6.1.1 科学、合理确定法官员额比例
6.1.2 完善法官入额标准和方式
6.1.3 完善员额制法官去行政化设想
6.1.4 建立司法责任豁免制
6.2 完善法官员额制配套制度
6.2.1 法官助理制度设立的建议
6.2.2 完善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分类管理制度
6.2.3 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的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官员额制的结构改革新探[J]. 王亚明. 法治研究. 2017(05)
[2]精英化与专业化的迷失——法官员额制的困境与出路[J]. 宋远升. 政法论坛. 2017(02)
[3]司法地方保护主义话语批评[J]. 刘忠.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6)
[4]以案定编与法官员额的模型测算[J]. 屈向东. 现代法学. 2016(03)
[5]“成本—收益”视角下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博弈问题[J]. 屈向东. 理论探索. 2016(03)
[6]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与机制转型研究[J]. 王禄生. 比较法研究. 2016(01)
[7]法官责任制度的三种模式[J]. 陈瑞华. 中国检察官. 2015(23)
[8]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可能与限度[J]. 马长山. 政法论坛. 2015(05)
[9]法官员额制的改革目标与策略[J]. 丰霏. 当代法学. 2015(05)
[10]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J]. 张春波,孙若丰. 中国审判. 2015(04)
硕士论文
[1]我国法官员额制研究[D]. 曹锦锦.河北大学 2017
[2]我国法官员额制研究[D]. 郭朝午.海南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09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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