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8 00:39
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派驻中心检察室的设置和运作遵循权力制约、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刑事诉讼原理以及法治国家理论,解决了检察权对侦查权监督制约的难题,实现了对侦查权的集约化监督。派驻中心检察室的探索和完善有助于平衡公正和效率两种价值。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新思路和新经验。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1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设置派驻中心检察室的理论基础
二、派驻中心检察室兼顾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
三、派驻中心检察室的功能作用
四、派驻中心检察室促进侦查监督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依法治国之法理要义[J]. 郑成良,董进宇,霍存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6(04)
本文编号:3328853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1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设置派驻中心检察室的理论基础
二、派驻中心检察室兼顾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
三、派驻中心检察室的功能作用
四、派驻中心检察室促进侦查监督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依法治国之法理要义[J]. 郑成良,董进宇,霍存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6(04)
本文编号:332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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