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惩戒机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17 01:10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纳普通社会群众参与审判的制度,该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弥补法官仅在专业领域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但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惩戒机制仍存在不足,如无明确的惩戒机制、考核与管理机制不严谨。对此,我国应完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并且要保证惩戒机制的多元化,设置规范统一的人民陪审员考核机构。
【文章来源】: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40(0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和惩戒现状
(一)考核
(二)惩戒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惩戒机制的不足
(一)无明确的惩戒机制
1.处罚方式单一
2.处罚效果未见
3.救济途径缺失
(二)考核与管理机制不严谨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惩戒机制的完善
(一)完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二)构建多元化的惩戒机制
1.惩戒形式多元化
2.规定相应的救济途径
(三)设置规范统一的人民陪审员考核机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促进我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J]. 邵晏生. 法制与社会. 2019(25)
[2]文本与实践中的人民陪审员退出与惩戒机制[J]. 姚剑.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3]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退出机制的完善——基于江西省赣州市19个基层法院陪审工作的思考[J]. 郭玉元. 人民司法. 2015(15)
[4]司法潜规则: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功能的运行障碍[J]. 何进平. 法学. 2013(09)
[5]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出路——基于陪审复兴背后的思考[J]. 李拥军. 法学. 2012(04)
本文编号:3440832
【文章来源】: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40(0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和惩戒现状
(一)考核
(二)惩戒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考核惩戒机制的不足
(一)无明确的惩戒机制
1.处罚方式单一
2.处罚效果未见
3.救济途径缺失
(二)考核与管理机制不严谨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惩戒机制的完善
(一)完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二)构建多元化的惩戒机制
1.惩戒形式多元化
2.规定相应的救济途径
(三)设置规范统一的人民陪审员考核机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促进我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J]. 邵晏生. 法制与社会. 2019(25)
[2]文本与实践中的人民陪审员退出与惩戒机制[J]. 姚剑.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3]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退出机制的完善——基于江西省赣州市19个基层法院陪审工作的思考[J]. 郭玉元. 人民司法. 2015(15)
[4]司法潜规则: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功能的运行障碍[J]. 何进平. 法学. 2013(09)
[5]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出路——基于陪审复兴背后的思考[J]. 李拥军. 法学. 2012(04)
本文编号:344083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440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