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司法解释入典的“加减法”
发布时间:2021-12-25 08:49
<正>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类司法解释是根据民事法律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因其规则细致、具有极强的实用价值,对现行法的缺漏多有弥补,故而在民法典编纂时立法者将其纳入其中。但是,司法解释体量巨大,在具体规则上多有繁冗,因而无法将其全部纳入。同时,司法解释是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而不断做出的实时性规则,其中已有诸多过时之处,应予以清理。因此,在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之时,立法者应通过"减法",涤除过时、冗余、矛盾的规则;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当做"加法",纳入具有创新意义的规则。
【文章来源】:群言. 202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的必要性
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的方式
民法典出台后司法解释的存在与发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体系整合——以买卖合同为例的思考[J]. 陆青. 法治研究. 2020(05)
本文编号:3552152
【文章来源】:群言. 202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的必要性
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的方式
民法典出台后司法解释的存在与发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体系整合——以买卖合同为例的思考[J]. 陆青. 法治研究. 2020(05)
本文编号:355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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