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法院体制的弊端及改革思路
发布时间:2024-05-27 23:55
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我国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必须确保司法公正。法院作为对争议事项居中做出终局裁决的审判机关,其当然享有国家司法权。我国法院在实现司法正义、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上固然起到了其他机关无可比拟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大的问题——法院体制中的弊端呼唤着新一轮的改革。 通过认真研究,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院体制存在着三个弊端:即法院体制的地方化、行政化及非独立化。所谓法院体制的地方化,是指法院在机构设置、经费来源、法官产生等方面只属于地方、不属于中央的一种司法体制模式;而法院体制行政化是指,法院在整个体制构成和运作方面与行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方面有着基本相通的属性,是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建构和运行。我国法院体制的地方化和行政化现状,加重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和法官公正判案的难度,不利于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围绕司法公正而进行法院体制的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改革虽不可一蹴而就,但只要我们设定了目标,不断地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法院终将为实现法治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一、我国现行的法院体制
(一) 司法体制与法院体制的涵义
(二) 中国法院体制的历史沿革及分析
(三) 我国现行法院体制及其形成原因
二、我国法院现行体制的弊端
(一) 我国法院体制的地方化及弊端
(二) 法院体制的行政化及弊端
(三) 我国法院体制的非独立化及弊端
三、法院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一) 近年来我国法院体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
(二) 深化法院体制改革的设想
(三)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官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中文摘要
Abstract
本文编号:3983207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一、我国现行的法院体制
(一) 司法体制与法院体制的涵义
(二) 中国法院体制的历史沿革及分析
(三) 我国现行法院体制及其形成原因
二、我国法院现行体制的弊端
(一) 我国法院体制的地方化及弊端
(二) 法院体制的行政化及弊端
(三) 我国法院体制的非独立化及弊端
三、法院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一) 近年来我国法院体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
(二) 深化法院体制改革的设想
(三)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官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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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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