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陪审制度功能的异化与回归
发布时间:2017-08-17 20:13
本文关键词:论人民陪审制度功能的异化与回归
【摘要】:人民陪审制度功能异化是该制度不能有效运作的首要原因。人民陪审员弥补法官知识缺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但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制度在司法民主和监督司法方面的本体性功能。在立法上理顺人民陪审制度本体性功能和工具性功能的正确定位,再通过构建公共领域与合理、自治的陪审制度等才能实现有效陪审的制度目标。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人民陪审 本体性功能 工具性功能 功能定位
【基金】: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司法公信力研究”(项目号:CLS(2103)A08) 淮阴师范学院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项目号:11HSQNS17)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6.2
【正文快照】: 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民主理念,保障了人民群众行使参与司法的权利。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05年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王硕;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01期
2 黄慧慧;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前沿;2005年05期
3 杜拻格;;浅议我国人民陪审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7年05期
4 王杨;“入世”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J];中国司法;2000年04期
5 曾浩荣;;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新构想[J];法学家;2000年06期
6 李云波,王彦山;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J];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1年04期
7 曾浩荣;试谈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J];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1年01期
8 张善q,
本文编号:69087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690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