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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债权居次受偿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2-01-23 00:44
  <正>股东债权居次受偿是指,在债权人享有合法债权的前提下,在破产清偿分配过程中,股东债权居于次要地位。具体而言是指,公司存在多个合法债权人,其中债权人的种类可分为普通债权人和股东债权人,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偿还债权人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或是司法机关的裁定,对股东债权人债权的取得顺序予以一定的限 

【文章来源】:人民法治. 2019,(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股东债权居次受偿问题在我国的演进
对我国破产法引入股东债权居次受偿的建议
    1.灵活结合实践适用法律
    2.合理确定居次股东的范围
    3.做好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破产程序中股东债权居次受偿制度研究[D]. 王昊天.中央民族大学 2020



本文编号:36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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