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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先例在国际法中的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20-10-10 06:17
   先例最先来源于英美普通法系中的判例法;而通过判例法的适用来确定法律原则或规范。判例法一般指“根据法院或者法庭先前对某些特定案件所作的司法裁决(Judicial Decisions)。以先例为基础在普通法系中发展起来的“遵循先例制度”是判例法的首要原则。遵循先例原则作为判例法的最根本核心是法院审判体系中的一项根本准则,它的价值在于以“相同案件相同判决”的拘束形式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并且该原则能够以“法官造法”的方式促进法律的发展。近年来,先例制度能否在仲裁中得到创建并被依法适用这一话题在国际法仲裁领域受到广泛的争议和讨论。实质上,争议的焦点在于当代国际法领域的仲裁员能否像普通法法法系中的法官一样制定法律(“法官造法”),这些法律包括商事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海事法、证券法以及合同法等。法官和仲裁员必须要在法律必要的稳定性和法律的进步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尽管仲裁先例越来越受到争议和关注,但先例还没有成为像《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那样被普遍遵守和适用的仲裁制度;一些仲裁机构对先例的适用也仍然处于初步阶段。笔者阐述的“仲裁先例”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产生的并且与未来仲裁程序参与方的行为切实相关的仲裁裁决,并且该仲裁裁决代表了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态度及看法,对今后类似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论述的仲裁先例更倾向于仲裁庭对进行仲裁纠纷裁决时所坚持的法律价值取向,是仲裁庭针对某一特定案件归纳总结出的仲裁原则和法律规范,并且仲裁先例能够反映出仲裁庭作出先前仲裁裁决时所适用的法律及规则。仲裁先例的适用能够弥补仲裁中法律适用的不足并且代替国内法的适用。仲裁先例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国际体育仲裁院(CAS,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以及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劳动仲裁中的适用表明在仲裁领域建立完整统一的先例制度的可能性。尽管判例或先例制度在国际仲裁领域的不同体系中得到不同程度的适用,但要在仲裁体系中真正建立遵循先例制度仍然面临束缚和存在缺陷。为了促进仲裁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要承认现有仲裁体制中不可避免的缺陷和弊端。同时,通过对仲裁制度革新的不断寻求和探索,才能使仲裁体制继续发挥在国际法上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为国际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稳定保驾护航。在仲裁领域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及适用仍不完善的背景之下,笔者在本文中提出在国际仲裁领域中构建仲裁先例制度的设想。基于不同仲裁领域内的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家的仲裁实践中对仲裁先例的适用越来越普及,笔者认为这些仲裁领域的实践已经为仲裁先例制度的构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通过借鉴不同仲裁机构的仲裁实践,并与仲裁自身的优势相结合,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对仲裁先例制度的构建和设想。
【学位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97.4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国际法上的仲裁
    第一节 国际法上的仲裁
        一、国际法上的仲裁类型
        二、仲裁的法律适用渊源
    第二节 仲裁在规则统一适用中的问题
第二章 仲裁先例的适用
    第一节 对仲裁先例的界定
        一、判例法中的先例
        二、仲裁先例的界定
        三、仲裁先例之争
    第二节 仲裁先例产生的条件
        一、仲裁裁决
        二、仲裁裁决的公开
    第三节 先例在仲裁中的作用
        一、构建仲裁先例制度的困境
        二、先例在仲裁中的作用
    第四节 仲裁先例的适用
        一、仲裁先例的适用
        二、仲裁裁决的实际适用准则
第三章 仲裁先例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仲裁先例的制度设想
        一、仲裁先例制度的必要性
        二、仲裁先例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仲裁先例的制度构建
        一、明确仲裁先例制度的价值取向
        二、确立仲裁先例的来源及法律效力
        三、完善和制约仲裁先例制度
        四、创立仲裁先例数据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6条

1 周峗;;普通法先例制度基本问题研究——一种通识性的论说[J];法律方法;2012年00期

2 江慎祥;;遵循先例之原则、制度、文化及其启示[J];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01期

3 项焱;陈胜强;;论加拿大仲裁实践中的“准遵循先例”及其启示意义[J];法律文化研究;2009年00期

4 刘国庆;;浅析美国“先例制度”的优缺点[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6年05期

5 谢俊英;;入世后中国仲裁制度的几点不足及完善建议[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02期

6 李金泽,刘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先例适用[J];宁夏社会科学;1998年01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蒋啸;判例法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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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唐卓然;ICSID仲裁先例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14年

4 毛晓云;论中国判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5 王云婵;英国遵循先例制度述评[D];厦门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283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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