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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21-03-25 20:19
  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主要指人工岛屿享有海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明确规定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界定标准,引发了学界的热议。争议主要围绕"建造基础"、"建造用途"和"建造方式"的界定标准,按照不同界定标准得到的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结论不同。明确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不光影响着人工岛屿的海洋权利和义务,还影响着海洋划界。为了完善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制度,可以采用以上三个标准来界定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再根据法律地位进一步确定人工岛屿应享有的海洋权利和义务以及对海洋划界的影响。 

【文章来源】:河北法学. 2019,37(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界定标准不足
二、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界定标准存在学说争议
    (一) “建造基础说”
        1. 岛屿
        2. 岩礁
        3. 低潮高地
    (二) “建造用途说”
    (三) “建造方式说”
三、国家实践中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界定标准
    (一) 新加坡
    (二) 日本
    (三) 马尔代夫
四、界定人工岛屿法律地位带来的影响
    (一) 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影响海洋权利和义务
        1. 人工岛屿享有的海洋权利
        2. 人工岛屿履行的海洋义务
    (二) 人工岛屿的法律地位影响海洋划界
        1. 根据法律地位来划定国家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2. 划定海洋区域遵守的限制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法视域下的人工固“岛”——兼论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J]. 刘丹,戴正清.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6(02)
[2]南海岛状地物法律地位刍议[J]. 牟星宇,张晏瑲.  南海学刊. 2016(04)
[3]论南海海域环境保护管辖的冲突与协调[J]. 任洪涛.  河北法学. 2016(08)
[4]人工岛屿国际法地位的历史嬗变[J]. 范健,梁泽宇.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2016(02)
[5]岛礁建设对南海领土争端的影响:国际法上的挑战[J]. 邹克渊.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2015(05)
[6]风险预防原则在我国环境法领域的有限适用研究[J]. 李艳芳,金铭.  河北法学. 2015(01)
[7]国际法公约下的岛礁之辨[J]. 张湘兰,樊懿.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01)
[8]跨界海洋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问题探讨[J]. 王艳玲.  河北法学. 2008(06)



本文编号:31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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