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征性履行说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关系中的误用
发布时间:2021-12-22 05:30
目前,中国《海商法》正在修订过程中。2018年公开的《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引入特征性履行说,主张当事人未协议选择准据法时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然而,国际海上运输合同中,虽然存在特征性履行一方即承运人,但是承运人的经常居所地并不当然与合同存在最密切联系,甚至毫无联系。仅将特征性履行说单一地理解为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并直接适用于未协议选择准据法的国际海上运输合同,有违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对特征性履行说的错误理解和错误适用。基于对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特殊性和其在法律适用上的实际立法需求的分析,应当沿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维持《海商法》现行规定。
【文章来源】:国际法研究. 2019,(06)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 对特征性履行说的误读
(一)混淆特征性履行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系
(二)单一化理解特征性履行说
(三)错误理解的根源
二 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关系中的误用
(一)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冲突规范的特殊性
(二)外国关于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冲突规范的立法选择
(三)误用特征性履行的危害
1.背离最密切联系原则
2.陷入例外规定一般化的风险
3.丧失冲突法基本功能
三 立法建议
(一)回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必要性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可操作性
(三)建议:维持原条文
四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航运纠纷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实证研究(1997-2016)[J]. 王国华,孙誉清.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03)
[2]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的立法完善——前瞻《民法典》编纂中的涉外篇[J]. 马志强. 当代法学. 2016(06)
[3]论商事冲突法的价值选择与规范表现[J]. 袁发强. 法学评论. 2016(05)
[4]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司法适用[J]. 卢月. 时代法学. 2015(04)
[5]我国国际私法中弱者保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 袁发强. 法商研究. 2014(06)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及其反思[J]. 郭玉军,樊婧. 社会科学辑刊. 2013(02)
[7]论最密切联系的司法原则化[J]. 刘想树. 现代法学. 2012(03)
[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其他法律”相互关系辨析[J]. 丁伟. 政法论坛. 2011(03)
[9]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存在问题实证分析——以757份裁判文书为依据[J]. 郭文利. 时代法学. 2010(05)
[10]冲突法之悖论:价值取向与技术系统的张力[J]. 徐崇利. 政法论坛. 2006(02)
本文编号:3545846
【文章来源】:国际法研究. 2019,(06)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 对特征性履行说的误读
(一)混淆特征性履行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系
(二)单一化理解特征性履行说
(三)错误理解的根源
二 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关系中的误用
(一)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冲突规范的特殊性
(二)外国关于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冲突规范的立法选择
(三)误用特征性履行的危害
1.背离最密切联系原则
2.陷入例外规定一般化的风险
3.丧失冲突法基本功能
三 立法建议
(一)回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必要性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可操作性
(三)建议:维持原条文
四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航运纠纷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实证研究(1997-2016)[J]. 王国华,孙誉清.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03)
[2]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的立法完善——前瞻《民法典》编纂中的涉外篇[J]. 马志强. 当代法学. 2016(06)
[3]论商事冲突法的价值选择与规范表现[J]. 袁发强. 法学评论. 2016(05)
[4]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司法适用[J]. 卢月. 时代法学. 2015(04)
[5]我国国际私法中弱者保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 袁发强. 法商研究. 2014(06)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及其反思[J]. 郭玉军,樊婧. 社会科学辑刊. 2013(02)
[7]论最密切联系的司法原则化[J]. 刘想树. 现代法学. 2012(03)
[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其他法律”相互关系辨析[J]. 丁伟. 政法论坛. 2011(03)
[9]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存在问题实证分析——以757份裁判文书为依据[J]. 郭文利. 时代法学. 2010(05)
[10]冲突法之悖论:价值取向与技术系统的张力[J]. 徐崇利. 政法论坛. 2006(02)
本文编号:35458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545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