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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体育仲裁实践述评——兼论《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缺陷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4-05-27 03:14
  国际体育仲裁院特别仲裁处(CAS AHD)在雅加达亚运会期间仲裁了3起案件。特别仲裁处仲裁庭通过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填补了《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漏洞,对仲裁庭自身管辖范围进行扩大,保障了未取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和国家(地区)体育协会的诉权。但仲裁裁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有缺陷的争议解决规则。这种有缺陷的规则不符合奥林匹克运动追求善治的趋势,应参考其他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进行修改。第三方体育仲裁机构通过发挥准司法能动性,能够帮助完善体育自治。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1 雅加达亚运会体育仲裁案件案情及裁决
    1.1 六国家 (地区) 高尔夫协会诉亚奥理事会案 (CAS AG18/01-06)
    1.2 巴林奥委会和运动员诉国际柔道联合会案 (CAS AG18/07-08)
    1.3 乌兹别克斯坦自行车联合会和运动员诉OCA案 (CAS AG18/09)
2 雅加达亚运会仲裁案件评论
3 雅加达亚运会仲裁案件启示:OCA《章程》有缺陷的规则应予修改
    3.1 由雅加达亚运会仲裁案体现出的规则漏洞
        3.1.1 仲裁申请主体限于“参赛运动员”过于狭窄
        3.1.2 缺乏以国家 (地区) 体育协会为适用主体的争议解决规则
    3.2 对完善缺陷规则的建议
4 结语



本文编号:398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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