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范畴
发布时间:2017-11-04 20:14
本文关键词:试论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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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全球性加速了比较环境法学的发展。比较环境法学与环境法学密切相关,随着环境法学的发展而发展,并且在最近几十年进入法学大家庭而拥有一席之地,最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比较环境法学这门学科既具有环境法学的学术价值,又具有促进环境法治实践的实践功能。但由于基本理论研究特别是基本范畴研究的缺失,严重影响着比较环境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和价值的发挥,并且最终制约着比较环境法学学科和环境法学学科的发展。为了将理论研究引入比较环境法学微观领域,成功构建比较环境法学的学科体系,非常有必要对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范畴进行探讨。 本文从范畴、基本范畴、范式等术语入手,对范畴体系的层次进行了界定。随后,,对比较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应对策略。接着,通过对可比性、环境保护职能、环境法律、比较研究、环境法学规律、环境法治等比较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的逐个论述,构建了一个相互促进、有机联系的基本范畴体系。最后,本文从学科体系构建、现实意义、发展趋势等方面对研究比较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的价值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学位授予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12.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万劲波,周艳芳;比较环境法的概念及其特征[J];法学杂志;2002年01期
2 王曦;中国比较环境法学初探[J];法学评论;1994年04期
3 邓坚阳;;谈谈“比较学科”研究的“比较”——以“比较教育”为个案[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5期
4 汪太贤;论当代法学的功能[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03期
5 钱箭星;环境保护:21世纪政府的主要职能[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01期
6 范进学;;试论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的使命[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04期
7 贺夏蓉;;可比性:比较文学研究的学理前提[J];世界文学评论;2007年01期
8 迟旭;周世厚;;是什么使比较成为可能?——论比较教育中的可比性[J];外国教育研究;2009年04期
9 刘炳君;;中国法治:从静态到动态,从抽象到具体[J];政法论丛;2008年06期
10 李龙,周叶中;宪法学基本范畴简论[J];中国法学;1996年06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潘岳;[N];中国环境报;2007年
本文编号:114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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