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4 09:31
本文关键词: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
【摘要】:环境问题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并成为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新挑战,如今,这一问题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环境犯罪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刑罚方式和非刑罚方式,由于刑罚方法自身具有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国外发达国家将非刑罚处罚方法与刑罚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以此来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是一种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的手段,它以犯罪人符合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为前提,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之外的方法,达到弥补刑罚手段不足、预防环境犯罪再发生以及恢复被破坏的环境的目的,它主要包括教育性的处罚方法、民事性的处罚方法和行政性的处罚方法。 国外发达国家对于环境犯罪早已开始积极地寻找合适的制裁方法,在世界刑法改革趋势的推动下,有些国外发达国家已经逐步探索出比较系统、详细的非刑罚处罚方法,诸如德国、巴西等国的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规定得比较详细。与国外相比,我国规定的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种类单一、内容单薄,在适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我国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司法经验,加快完善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体系,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促进自然环境的恢复。 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刑罚功能的不足,突破了“重刑主义”思想的枷锁,是报应刑主义与目的刑主义刑法思想论战的产物,不仅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思想,而且符合世界刑法改革的趋势。由于世界各国立法模式各不相同,对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规定也存有差异,因此,本文结合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并对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的现状加以分析,从立法理念、适用原则、种类设置及适用方面对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提出完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68;D92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付文忠;;论刑罚个别化原则[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15期
2 刘晓莉;贾国发;;生态犯罪立法论要[J];东北师大学报;2006年02期
3 刘晓莉;刘迪;;俄罗斯生态犯罪的立法评析及借鉴[J];东北亚论坛;2007年04期
4 陈晟;周珂;;论环境犯罪的刑事处罚[J];东南学术;2009年01期
5 曹飞;潘艳平;;环境违法犯罪的法经济学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年04期
6 吕晨光,周珂;英国环境保护命令控制与经济激励的综合运用[J];法学杂志;2004年06期
7 王俊平;;荷兰刑法典的发展和特色[J];法学杂志;2009年03期
8 赵星;安然;;环境犯罪对传统刑罚目的之挑战与应对[J];法学杂志;2009年04期
9 吴献萍;;罚金刑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J];法学杂志;2009年07期
10 邓文莉;;环境犯罪的成因及其控制对策的经济分析[J];法学评论;2007年06期
本文编号:12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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