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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渔民溢油事故中的基金赔偿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4-02 07:04

  本文关键词:美国渔民溢油事故中的基金赔偿制度对中国的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溢油对水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若在渔业经营的水域发生溢油事故且油类属于持久性油类物质的,渔业收获量会减少,水生动植物的生长和繁殖也将受影响。渔业是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行业,溢油可能会使渔民得不到回报。所以,渔民在溢油事故中的损失可能是非常巨大的。 中国渔民在2011年渤海湾溢油事故索赔过程中遭遇了艰难,行政调解和诉讼都未能使他们获得心满意足的赔偿。这两种方式既存在违法现象,又存在剥夺渔民权利的现象。美国在2010年也曾发生溢油事故。通过基金制度,赔偿金顺利到达受害人。因此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美国和中国的基金制度,目的是为探讨中国基金制度能否解决溢油事故渔民获赔的问题。若存在不足,如何完善使渔民通过基金获得赔偿。 本文将会采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美国基金制度的成功的实践是中国向美国学习的前提。文章会先后对美国、中国溢油基金赔偿制度进行介绍和简要分析,然后对两者的具体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在制度上的优缺点,以期改进中国的溢油基金赔偿制度。 文章将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中国和美国溢油事故的概况来说明两国溢油事故的共同点,从而为比较和借鉴打下基础。第二章着重对美国渔民获赔的基金制度的一系列规定、程序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三章将剖析中国现有基金法律规定。因为中国对于溢油赔偿基金的运用并不常见,在面对重大溢油事故赔偿时不可避免会出现问题。第四章会对中国和美国在具体的基金制度上进行比较,分析两国基金的优劣,并对我国基金制度在溢油事故后对渔民的赔偿提出完善建议。基于以上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溢油基金赔偿制度不仅需要在法律上调整基金规定的层级,而且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应多一些调整,让损害赔偿范围更大、基金限额更高、程序更加确定和公正等。
【关键词】:溢油事故 基金赔偿 中美对比 借鉴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294;D922.6;D971.2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3
  • 第一章 中美溢油事故法律问题概述13-23
  • 一、溢油侵权的民事法律事实13-15
  • (一) 美国溢油侵权法律行为13-14
  • (二) 中国溢油侵权法律行为14-15
  • 二、溢油侵权法律关系15-18
  • (一) 美国溢油侵权法律关系主体15-16
  • (二) 中国溢油侵权法律关系主体16-17
  • (三) 中美溢油侵权法律关系内容17-18
  • (四) 溢油侵权法律关系客体18
  • 三、溢油侵权法律责任18-21
  • (一) 美国溢油侵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18-20
  • (二) 中国溢油侵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20-21
  • 四、中美两国比较分析的可行性21-23
  • 第二章 美国溢油事故的两种基金赔偿制度23-33
  • 一、溢油响应基金制度23-26
  • (一) 溢油响应基金设立的原因、目的、来源23-24
  • (二) 溢油响应基金的性质和法律依据24
  • (三) 溢油响应基金的损害赔偿范围24-25
  • (四) 溢油响应基金的运行程序25-26
  • (五) 基金协议的效力及与其他救济方式的关系26
  • 二、溢油责任信托联合基金制度26-29
  • (一) 信托联合基金的来源、性质及适用条件26-27
  • (二) 信托联合基金的法律依据27
  • (三) 信托联合基金的赔偿范围27-28
  • (四) 信托联合基金下当事人的证明责任28
  • (五) 信托联合基金的责任限制28-29
  • (六) 信托联合基金的索赔程序29
  • (七) 信托联合基金与诉讼的关系29
  • 三、两种基金赔偿制度的现状与优缺点29-33
  • (一) 两种基金运行的现状30
  • (二) 两种基金的优点30-31
  • (三) 两种基金的缺点31-33
  • 第三章 中国溢油事故的基金赔偿法律规定33-40
  • 一、油污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33-35
  • (一) 责任限制基金的法律依据34
  • (二) 责任限制基金的赔偿范围34
  • (三) 责任限制基金的赔偿限制34-35
  • (四) 责任限制基金的赔偿程序35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35-40
  • (一)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依据35-36
  • (二)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适用对象36
  • (三)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来源和管理机构36
  • (四)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适用条件36-38
  • (五)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38
  • (六)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责任限制38-39
  • (七)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程序39
  • (八)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与诉讼的关系39-40
  • 第四章 美国两种基金制度对中国的启示40-47
  • 一、两种基金的设置40-41
  • 二、基金的法律依据41-42
  • 三、基金来源、性质42
  • 四、基金的机构设置42-43
  • 五、基金的赔偿范围43
  • 六、基金的赔偿程序43-44
  • 七、基金的金额限制44
  • 八、基金与诉讼的关系44-45
  • 九、中国溢油基金赔偿制度的完善45-47
  • 结论47-48
  • 参考文献48-5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宋家慧;美国《1990年油污法》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概述[J];交通环保;1999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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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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