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探析
发布时间:2021-02-04 14:11
在环境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一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所适用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虽然噪声排放者排放噪声造成他人的损害,但是如果其排放的噪声符合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则其不应当构成环境噪声污染侵权。对于达标排放噪声最终致他人损害的情形,噪声排放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害者的损害应当由政府加以补偿。对于突发噪声所致他人损害的情形,除了遵守一般噪声污染侵权纠纷的规则外,还应考虑《侵权责任法》所明确规定的各种免责事由。如果符合免责事由,则噪声排放者可以免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19,3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真实案例引发的对噪声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疑问
二、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传统观点:无过错责任
三、对环境污染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反思
四、噪声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纠正及拓展
(一)噪声污染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达标排放噪声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三)偶发性噪声侵权的责任承担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质量标准的侵权法适用研究[J]. 陈伟. 中国法学. 2017(01)
[2]“环境侵权”法律术语及其归责原则分析——杜增申与中铁二十局等环境噪声污染侵权案评释[J]. 刘先辉.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3)
[3]环境标准侵权法效力辨析[J]. 陈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6(01)
[4]回归传统: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反思[J]. 薄晓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6)
[5]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解释[J]. 宋亚辉. 法学研究. 2013 (03)
[6]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之反思与重构——基于学说和实践的视角[J]. 张宝. 现代法学. 2011(04)
[7]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归责原则的两分法及其配套措施[J]. 竺效. 政治与法律. 2007(03)
[8]环境责任“原罪”说——关于环境无过错归责原则合理性的再思考[J]. 徐祥民,吕霞. 法学论坛. 2004(06)
本文编号:3018442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19,3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真实案例引发的对噪声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疑问
二、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传统观点:无过错责任
三、对环境污染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反思
四、噪声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纠正及拓展
(一)噪声污染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达标排放噪声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三)偶发性噪声侵权的责任承担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质量标准的侵权法适用研究[J]. 陈伟. 中国法学. 2017(01)
[2]“环境侵权”法律术语及其归责原则分析——杜增申与中铁二十局等环境噪声污染侵权案评释[J]. 刘先辉.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3)
[3]环境标准侵权法效力辨析[J]. 陈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6(01)
[4]回归传统: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反思[J]. 薄晓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6)
[5]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解释[J]. 宋亚辉. 法学研究. 2013 (03)
[6]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之反思与重构——基于学说和实践的视角[J]. 张宝. 现代法学. 2011(04)
[7]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归责原则的两分法及其配套措施[J]. 竺效. 政治与法律. 2007(03)
[8]环境责任“原罪”说——关于环境无过错归责原则合理性的再思考[J]. 徐祥民,吕霞. 法学论坛. 2004(06)
本文编号:30184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018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