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0 00:51
森林是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包括林地及林区内野生的动物和植物。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的可再生资源,森林必须进入商品市场方可发挥其复合效益。森林资源的外部不经济性与内部单一的产权结构形式已成为其进入市场交易领域的主要障碍,为此就必须在民法中不动产流转物权理论的基础上,对森林资源的产权设计做出新的制度性安排。我国在《森林法》中已确立了森林资源的国家所有制,并以此为理论核心构建了森林资源的产权取得及登记制度。由于该产权制度的基础是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制,因此在实践中必然出现森林资源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的混乱与错位,这集中表现为:第一,从国有林区来看,国有林的所有权应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森林资源是由地方政府和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自行管理、采伐和利用,国家所有权和管理权模糊,所有者长期虚置,管理者缺位,在地方要财税、企业要利润、职工要收入的情况下,超限额采伐或乱砍滥伐是无法避免的;第二、集体林区的山权、林权不清。在集体林区,由于实行林木承包责任制,只承认林地的使用权,而使用年限又受到时间的限制,从而造成了承包经营与林业持续经营的矛盾。 本文的核心观点在于: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的合理界定...
【文章来源】: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7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1 产权理论及其研究范式
1.1 产权的定义及其基本功能
1.2 试图阐释的资源产权理论的基本问题
1.3 科斯定理与环境资源产权
1.4 西方经济学界所确立的公共产权
2 中国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2.1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初始界定
2.2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变迁的启动
2.3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变迁的选择
3 我国现行森林、林木林地产权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3.1 本文对森林资源概念的初始界定
3.2 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分析及产权模式变更的客观决定因素
3.3 我国现行森林、林木、林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3.4 对我国现行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理论分析
3.4.1 我国现行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特征
3.4.2 森林资源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的整合与互动
3.4.3 我国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
3.5 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与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关系
4 中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重构
4.1 重构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4.2 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4.2.1 合理区分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原则
4.2.2 等价有偿原则
4.2.3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4.2.4 稳定性原则
4.2.5 实现方式多样化原则
4.2.6 便于救济原则
4.2.7 稳步推进原则
4.3 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主要障碍
4.3.1 传统公有制政治思维模式的制约
4.3.2 物权法中-物-权理论的束缚
4.3.3 林业科学中相关技术性规定过于笼统,含糊不清,与法律的确定性要求相去甚远
4.3.4 林业经营体制的消极影响
4.3.5 交易成本非定量化的障碍
4.4 对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设想
4.4.1 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先决问题
4.4.2 对森林资源私有产权制度的法律移植与本土化
4.4.3 我国森林资源产权的主要形式
4.4.4 森林资源产权的取得、变更与灭失
4.4.4.1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原始取得
4.4.4.2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变更
4.4.4.3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灭失
4.4.5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实现方式
4.4.6 森林资源产权救济法律制度
4.4.6.1 传统物权法中的自然资源侵权救济法律制度
4.4.6.1.1 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
4.4.6.1.2 资源产权侵权救济与利益衡量原则
4.4.6.2 现代产权法中的产权救济途径
4.4.6.2.1 森林资源确权认证主管机关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2.2 税收机关违法征税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2.3 林业行政主管机关与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干涉林地使用权流转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3 刑法救济方式
4.4.6.4 民间组织在森林资源产权纠纷预防与处理中的作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J]. 肖国兴.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06)
本文编号:3486242
【文章来源】: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7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1 产权理论及其研究范式
1.1 产权的定义及其基本功能
1.2 试图阐释的资源产权理论的基本问题
1.3 科斯定理与环境资源产权
1.4 西方经济学界所确立的公共产权
2 中国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2.1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初始界定
2.2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变迁的启动
2.3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变迁的选择
3 我国现行森林、林木林地产权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3.1 本文对森林资源概念的初始界定
3.2 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分析及产权模式变更的客观决定因素
3.3 我国现行森林、林木、林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3.4 对我国现行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理论分析
3.4.1 我国现行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特征
3.4.2 森林资源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的整合与互动
3.4.3 我国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
3.5 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立与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关系
4 中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重构
4.1 重构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4.2 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4.2.1 合理区分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原则
4.2.2 等价有偿原则
4.2.3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4.2.4 稳定性原则
4.2.5 实现方式多样化原则
4.2.6 便于救济原则
4.2.7 稳步推进原则
4.3 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主要障碍
4.3.1 传统公有制政治思维模式的制约
4.3.2 物权法中-物-权理论的束缚
4.3.3 林业科学中相关技术性规定过于笼统,含糊不清,与法律的确定性要求相去甚远
4.3.4 林业经营体制的消极影响
4.3.5 交易成本非定量化的障碍
4.4 对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设想
4.4.1 构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先决问题
4.4.2 对森林资源私有产权制度的法律移植与本土化
4.4.3 我国森林资源产权的主要形式
4.4.4 森林资源产权的取得、变更与灭失
4.4.4.1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原始取得
4.4.4.2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变更
4.4.4.3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灭失
4.4.5 森林资源私有产权的实现方式
4.4.6 森林资源产权救济法律制度
4.4.6.1 传统物权法中的自然资源侵权救济法律制度
4.4.6.1.1 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
4.4.6.1.2 资源产权侵权救济与利益衡量原则
4.4.6.2 现代产权法中的产权救济途径
4.4.6.2.1 森林资源确权认证主管机关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2.2 税收机关违法征税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2.3 林业行政主管机关与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干涉林地使用权流转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4.4.6.3 刑法救济方式
4.4.6.4 民间组织在森林资源产权纠纷预防与处理中的作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J]. 肖国兴.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06)
本文编号:34862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486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