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3-29 23:49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作为生态环境损害的一种创新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虽然突破了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对环境损害救济的不足,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我国立法没有明确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规定;二是认定和评估环境损害事实难以落实;三是环境修复责任的主体规定过窄;四是生态环境修复保障制度不健全。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立法,明确环境损害认定和评估机制,扩大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主体,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并构建有效的环境修复监督制度势在必行。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概述
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立法缺失
(二) 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困难
1.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确认困难
2.生态环境修复目标认定的局限性
(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范围过窄
(四)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配套机制不健全
1.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保障机制缺位
2.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缺失
三、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构想
(一)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相关立法
(二)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与修复目标
1.完善环境损害评估机制
2.明确科学合理的修复目标
(三) 扩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范围
(四)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配套机制
1.健全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和保证金制度
2.构建有效的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
(1)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
(2)确定具体的监管模式、监管手段
(3)引入多元监督主体
四、结语
本文编号:3774747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概述
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立法缺失
(二) 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困难
1.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确认困难
2.生态环境修复目标认定的局限性
(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范围过窄
(四)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配套机制不健全
1.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保障机制缺位
2.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缺失
三、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构想
(一)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相关立法
(二)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与修复目标
1.完善环境损害评估机制
2.明确科学合理的修复目标
(三) 扩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范围
(四)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配套机制
1.健全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和保证金制度
2.构建有效的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
(1)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修复责任监督制度
(2)确定具体的监管模式、监管手段
(3)引入多元监督主体
四、结语
本文编号:37747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774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