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25 08:24
本文关键词: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环境保护禁令是指在环境民事案件的最终裁判作出前,由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向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人发出的,以禁止其继续实施环境损害行为或命令其采取必要的环境损害补救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裁定。它是以现行民事诉讼基本理念和基本框架为基础,在批判吸收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性规则的前提下,旨在及时制止环境损害行为的诉前或诉中禁令。 从理论基础来讲,环境保护禁令制度是对“良法”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要素的契合与遵守,是对作为主体的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及良好生态环境维护等需求的满足与实现;从实践基础来讲,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提高扩大了其群众基础、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推进丰富了其适用空间、已有试点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为其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为程序规则的设计与完善指明了方向。 程序正义和利益衡量是构建环境保护禁令制度应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以程序正义的两个基本面向为基准,环境保护禁令程序的结构正义要求对当事人的诉权以及诉讼权利与义务进行正义化安排;环境保护禁令程序的执行正义则要求应平等地适用法律、充分地参与和及时地裁判。所涉利益种类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保护禁令制度对利益的法律表达体现为对多元利益的综合调控与整合,它是以价值判断为基本方法,以利益保障的必要性、目的合法性和结果可接受性以及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标准,对受害人、致害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位阶上的合理安排,最终以利益权利化的形式体现在法律规范中。 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的内容分为程序的启动、申请的审理、申请的裁判、裁定的执行和裁判的异议五部分。当事人申请是环境保护禁令程序启动的唯一途径,救济的全面性与高效性目标决定了其申请条件的“低阶化”,即具有程序启动的两个最基本要素——当事人和申请事由即可,且对此两要素的审查标准应为形式审查。以高效便民和诉讼效率原则为指导,诉前环境保护禁令申请以环境侵权行为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为宜,诉中环境保护禁令申请则由审理案件的法院管辖。从价值追求、程序构造、被申请人的权益保障以及管辖权异议的特性来讲,环境保护禁令审理程序应排除管辖权异议的适用。以实体上的权利或请求权为标准,因环境损害遭受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损害的直接受害人都是适格的环境保护禁令申请人,但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具备一定条件的环保公益组织申请权,对于实现环境法治具有重要意义。以强制性担保为原则,担保数额应以被申请人可能的直接损失为限,且法院应在充分审查由被申请人提供的损害证据并结合案件情况和申请人经济能力的前提下谨慎确定。 法院在要求申请人具有正在遭受持续性且不可弥补的损害、衡平各方利益并结合申请人胜诉可能性的基础上,除非情况紧急,应充分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和辩解,经双方质证,迅速、高效地作出最终裁判。依裁判的本质、诉讼系属以及法院执行权的性质,环境保护禁令裁定应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执行,且不得因被申请人提供执行担保而停止执行。若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裁定确定的不可替代行为或不作为义务,应处以罚款或拘留等强制制裁。若当事人对环境保护禁令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的方式提出异议;禁令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申请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诉前环境保护禁令裁定,并且因申请人的错误造成损害的,,被申请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键词】:禁令 环境保护禁令 环境损害 环境司法 权利救济 程序正义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68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0
- 一、 环境保护禁令概述10-20
- (一) 禁令制度的历史演进10-13
- (二) 我国民事立法中的禁令性规范13-17
- (三) 环境保护禁令的涵义17-18
- (四) 环境保护禁令与近似概念的区别18-20
- 二、 两大法系禁令制度考察20-29
- (一) 英美法系的民事禁令制度21-24
- (二) 大陆法系的民事保全制度24-28
- (三) 两大法系禁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28-29
- 三、 我国建立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的可行性分析29-37
- (一) 法律价值理论的证成30-34
- (二) 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觉醒34-35
- (三) 诉讼实践的响应35-37
- 四、 环境保护禁令制度构造的基本原则37-47
- (一) 程序正义原则39-42
- (二) 利益衡量原则42-47
- 五、 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的内容设计47-66
- (一) 环境保护禁令的启动47-49
- (二) 环境保护禁令的审理49-59
- (三) 环境保护禁令的裁判59-60
- (四) 环境保护禁令的执行60-62
- (五) 环境保护禁令的异议62-66
- 参考文献66-71
- 致谢7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旺生;论法律利益[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02期
2 陈瑞华;论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02期
3 毕玉谦;;民事诉讼起诉要件与诉讼系属之间关系的定位[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4 杨炼;;论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J];时代法学;2010年04期
5 李红海;;自足的普通法与不自足的衡平法——论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J];清华法学;2010年06期
6 ;临时禁令适用中的几个问题[J];人民司法;2002年10期
7 阿伦·沃森,尹伊君,陈成霞;法律移植与法律改革[J];外国法译评;1999年04期
8 王彬辉;唐宇红;;美国环境侵权民事司法中利益衡量的适用及对我国的启示[J];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04期
9 李龙;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刍论[J];现代法学;2000年04期
10 卓泽渊;论法的价值[J];中国法学;2000年06期
本文关键词:环境保护禁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9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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