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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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个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飞跃发展,海洋对人类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海洋中的动植物资源可以作为人类的发展基础,人类肆无忌惮的从海洋中获取资源。可是,现实生活中,海洋的健康却被污染、滥杀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公海生物多样性也遭到了人类的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在过去一直被视为是一个强大的系统,人们认为海洋自身的调节能力是万能的,人类对其进行的各种活动都可以恢复,海洋对于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可以承受。所以,在此期间,人们无所顾忌的对海洋进行开发和利用,并且对生物多样性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大量的海洋的生物濒临灭绝,公海的生物性多样性遭到了破坏,在这种恶性循环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公海的生物多样性是需要人们的保护的。人们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来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 为了人们发展的需要,也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人们认识到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与急迫性。本文在对当前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几点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建议。期望能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更科学的对公海进行开发,对公海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 本文首先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肯定其价值的基础上,说明目前存在的不足与空白之处,权衡各方利益关系,为建立新的法律框架和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出建设性意见。首先介绍了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分析了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以及遭到破坏的现状。在公海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的现状下,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对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现有法律制度进行概述,主要介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几部重要的公约,分析了这几部公约对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资源的一些措施,肯定了它们的积极意义。 虽然这几部公约在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公约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针对公海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以及现实情况下对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不足与空白进行了分析。 从实际情况出发,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本文提出了几点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建议:一是建立统一的渔业组织。二是建立公海特别保护区。三是确立ISA在深海底生物资源方面的管理职能。四是加强科教文组织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联合国海洋”的协调作用。希望可以合理对公海生物多样性进行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希望通过本文的叙述能对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尽一份力量。
【关键词】:公海生物多样性 公海特别保护区 管理机制 构建组织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68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10
- 序言10-11
- 一、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概述11-13
- (一)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概念11
- (二)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必要性11-13
- 1. 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价值11
- 2. 公海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的现状11-13
- 二、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依据13-21
- (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3-17
- 1. 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14
- 2. 关于“区域”内的有关规定14-15
- 3. 海洋科学研究方面15-16
- 4. 保护和保全海洋的环境方面16-17
- (二) 《生物多样性公约》17-20
- 1. 公约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17-18
- 2. 公约对于“持续利用”的规定18-19
- 3. 公约对于“预先防范办法”的规定19
- 4. 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19-20
- (三) 其他主要的法律依据20-21
- 1. 主要的全球性国际公约20
- 2. 主要的区域性公约20-21
- 3. 主要的双边协定21
- 三、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法律制度的不足21-25
- (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不足21-23
- 1.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措施规定过于宽泛21-22
- 2. 国家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管理受到限制22
- 3. 缺乏对国家不履行保护义务时的惩罚措施22-23
- (二)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缺陷23-25
- 1. 国家在公海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受限23-24
- 2. 缺乏促使国家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动力24-25
- (三) 其他主要法律制度的不足25
- 四、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法律制度的完善25-30
- (一) 构建统一的渔业组织25-26
- (二) 建立公海特别保护区26-28
- 1. 建立公海特别保护区的时代背景26-27
- 2. 建立公海特别保护区的意义27-28
- (三) 确立 ISA 在深海底生物资源方面的管理职能28-29
- 1. ISA 管理的法律依据28-29
- 2. ISA 管理的现实依据29
- (四) 加强科教文组织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监督29-30
- (五) 充分发挥“联合国海洋”的协调作用30
- 结语30-32
- 参考文献32-35
- 致谢35-3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李坤;;自主治理与选择性激励——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0年22期
2 刘惠荣;韩洋;;特别保护区: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视域[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05期
3 刘惠荣;李可;;公海范围内科学研究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法学思考[J];海洋信息;2009年03期
4 蒋丽丽;;论公海捕鱼自由原则的和谐发展——兼论中国渔业的发展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年07期
5 张相君;;海洋环境利益与经济发展利益在国际法上的冲突与协调[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李慧;公海生物多样性法律框架及管理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2 陈彦男;国际海底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D];外交学院;2011年
3 张璇;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的探究[D];山东科技大学;2011年
4 张功;二十一世纪海洋倾废国际立法趋势及我国对策[D];大连海事大学;2000年
5 蔚丽华;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底生物多样性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探讨[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6 张程远;养护和管理公海渔业资源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7 张素君;海洋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
8 任顺女;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D];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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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3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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