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法律性质论
发布时间:2017-08-04 16:38
本文关键词: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法律性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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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是在水资源特许使用中经过特许而设定的权利,特许使用权人可继续、且排他性地占有特定水资源。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本质上属于特许权的一种,水资源所有权通过公物管理权的作用所发生的公法性法律效果的权利,且因其不同于私法物权的特征决定了水资源特许使用权具有明确的公法属性,为公法上的公物特许使用权。作为公法上的权利,只能从公法的角度运用公法的理论去理解和构建水资源特许使用权制度。
【作者单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水资源特许使用权 法律性质 水资源所有权 公物特许使用权
【基金】:王克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许可中特许权的物权属性与制度构建研究》(批准号:09BFX020)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3;D922.66
【正文快照】: 有关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学界争论异常激烈。域外有公权说与私权说、债权说与物权说之间的对抗。我国大陆地区表面采折中路径,实质上因《物权法》将取水权规定在“用益物权”编中,所以理论界基本上是私法物权说独大的局面。“法学理论上的争论,有的仅属理论上之游戏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关涛;民法中的水权制度[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04期
2 曹明德;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J];中国法学;2004年01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陈平;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的完善[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
2 徐卫;;信托受益权:物权?债权?抑或新权利?[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5期
3 屈茂辉;张彪;章小兵;;产权概念的经济学与法学比较[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04期
4 章正璋;关于优先购买权的几个法律问题[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6期
5 王音;陈军勇;;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16期
6 张,
本文编号:6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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