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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财产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4 21:04

  本文关键词:中国婚姻财产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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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婚姻财产制度是调整婚姻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婚姻财产作为家庭实现社会功能的基本保障,其能否正常运转就需要法律来调整。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夫妻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因此,规范夫妻间财产的相关事项,明确婚姻当事人对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责任,保障婚姻家庭中弱势一方的权益,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国后,我国婚姻法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即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尤其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依据我国国情,基本上形成了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尽管不同时期婚姻立法兼顾了男女平等、公平正义以及对弱势群体和第三人的保护等原则,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婚姻财产日益多变的今天,现行《婚姻法》中对婚姻财产制度的规定仍然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探讨,充分发挥婚姻财产制度的作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本文对当代婚姻财产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婚姻财产制度相关内涵、特征、分类进行了阐述,论证了婚姻财产制度在保障男女实质平等、建立婚姻生活基础、促进婚姻家庭稳定、保护财产交易安全等方面均起着非常重要的积极功效。同时,对国外婚姻财产制度中的普通夫妻财产制和特别夫妻财产制以及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中共同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着重肯定了婚姻财产制度趋于完善的同时,指出了婚姻财产制度在系统框架结构、法定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特定夫妻财产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挖掘其深层根源。最后,本文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提出笔者的立法构想,,尤其是对特定夫妻财产制度完善,以便更好地完善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尽最大可能合理分配婚姻财产,实现婚姻当事人实质平等、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婚姻 婚姻财产制度 缺陷 立法
【学位授予单位】:西安工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2-3
  • ABSTRACT3-8
  • 1 绪论8-16
  • 1.1 选题背景8-9
  • 1.2 选题意义9-10
  • 1.2.1 理论意义9
  • 1.2.2 现实意义9-10
  • 1.3 研究现状10-14
  • 1.3.1 国外研究现状10-12
  • 1.3.2 国内研究现状12-14
  • 1.4 研究方法和内容14-16
  • 1.4.1 研究方法14
  • 1.4.2 研究内容14-16
  • 2 婚姻财产制度基本内容16-32
  • 2.1 婚姻财产制度概述16-21
  • 2.1.1 婚姻财产制度概念16-17
  • 2.1.2 婚姻财产制度分类17-20
  • 2.1.3 婚姻财产制度功效20-21
  • 2.2 国外婚姻财产制度基本内容21-24
  • 2.2.1 普通夫妻财产制度21-22
  • 2.2.2 特别夫妻财产制度22-24
  • 2.3 中国婚姻财产制度基本内容24-32
  • 2.3.1 婚姻财产制度立法沿革24-25
  • 2.3.2 共同财产制度25-28
  • 2.3.3 个人特有财产制度28-29
  • 2.3.4 约定财产制度29-32
  • 3 中国婚姻财产制度存在缺陷32-41
  • 3.1 婚姻财产制度系统框架结构存在缺陷32-33
  • 3.1.1 缺乏原则性规定32
  • 3.1.2 未设立夫妻非常财产制32-33
  • 3.1.3 婚姻法司法解释产生之自由裁量权33
  • 3.2 法定财产制度存在缺陷33-36
  • 3.2.1 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认定标准不统一33-34
  • 3.2.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孳息及添附归属不明确34-35
  • 3.2.3 知识产权收益归属不公平35-36
  • 3.2.4 一方专有生活用品界定存在不足36
  • 3.3 约定财产制度存在缺陷36-38
  • 3.3.1 财产约定时间未作明确规定37
  • 3.3.2 财产约定实质要件与申报登记程序无明确规定37-38
  • 3.3.3 财产约定作出后能否变动无明确规定38
  • 3.4 特定夫妻财产制度保护不力38-41
  • 3.4.1 房产产权归属不清晰38-39
  • 3.4.2 夫妻间网络虚拟财产未涉及39-41
  • 4 中国婚姻财产制度立法完善41-51
  • 4.1 婚姻财产制度系统框架结构完善41-43
  • 4.1.1 设立通则性规定41-42
  • 4.1.2 增设夫妻非常财产制42-43
  • 4.1.3 完善婚姻法司法解释43
  • 4.2 法定财产制度完善43-46
  • 4.2.1 统一共同财产制和个人特有财产制认定标准43-44
  • 4.2.2 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孳息及添附归属44-45
  • 4.2.3 明晰知识产权收益归属45-46
  • 4.2.4 界定一方专有生活用品范围46
  • 4.3 约定财产制度完善46-48
  • 4.3.1 明确财产约定时间47
  • 4.3.2 明确规定财产约定实质要件与申报登记程序47-48
  • 4.3.3 规定财产约定作出后变更、撤销的条件和程序48
  • 4.4 特定夫妻财产制度完善48-51
  • 4.4.1 明晰房产产权归属48-49
  • 4.4.2 增设夫妻间网络虚拟财产49-51
  • 5 结语51-52
  • 参考文献52-55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文章55-58
  • 致谢5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程爱军;;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纠纷的法律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年12期

2 姬新江;王燕军;;夫妻共有财产处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06期

3 方明月;;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完善[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01期

4 杨晓燕;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J];红河学院学报;2005年05期

5 赵秀洁;;诉讼离婚时婚内取得知识产权期待财产收益之分割[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年07期

6 刘廷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若干问题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06期



本文编号:10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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